|
解放前,县内民间文化艺术活动较少,而且形式单一,只在每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城镇各商号的工人、店员和农村乡民,自愿组织秧歌队在街头演出。有踩高跷、耍龙灯、跑旱船等。他们每到一处商号或人家,这些商号、人家都燃放鞭炮,以示迎接,并摆出烟茶招待演出者。元宵节过后,秧歌队走家串户拜晚年,有的人家待以茶饭。
解放后,政府有领导地组织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除春节、元宵节扭秧歌、踩高跷、耍龙灯、舞狮子、跑旱船外,还在街头串演活报剧、二人转。每逢重要庆祝活动,还要演出各种剧目。据载,1947年8月15日,木兰街内近万人参加庆祝解放两周年活动,机关、学校、企业和各街公所都组织秧歌队上街演出。1949年元宵节,在木兰镇兆麟小学广场,举行了盛况空前的秧歌比赛。除耍龙灯、跑旱船外,还串演了活报剧《司徒雷登滚回去》和二人转《小放牛》等。1950年,全县城乡开始建立业余宣传队,城内各中、小学,农村各村屯都有这支队伍。1951年5月1日晚上,松江省第九中学(设在木兰)师生在兆麟小学广场演出了话剧《魏德迈滚回去》。在此期间,每逢大型集会,会前参加会议的各机关、企事业职工、干部和农民都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团结就是力量》等革命歌曲。1959年5月4日,木兰中学师生在木兰镇小剧院,演出了活报剧《火烧赵家楼》。1964年5月4日,木兰一中师生在人民剧院演出了话剧《年轻的一代》。1966年至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的思想影响,许多人跳忠字舞,唱毛主席语录歌。1968年,红星中学师生编写演出了大型歌剧《赵财家史》。
1979年以后,人们开始演唱流行歌曲、通俗歌曲、港台歌曲,县文化部门开始组织灯谜、灯展和风筝比赛。
为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开展,1958年以后,县内文化部门多次组织文艺汇演、调演潘动。据载,1953年、1959年、1964年和1972至1976年,都组织了全县性的业余文艺汇演。1959年演出的《香磨山下鲜花开》,曾参加了松花江专区文艺汇演。此外,1972年还组织了县直、镇直单位业余文艺汇演和全县性的文艺创作剧目汇演。1977年,举办了全县性业余文艺创作剧目调演。1980年,组织了少数民族文艺汇演。1981年,举办了部分社队的农民调演和木兰镇内部分单位职工调演。1982年,组织了部分单位"五讲四美"调演、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汇演、部分单位幼儿文艺汇演。
为加强对民间艺人的管理,提高民间艺人的水平,县文化部门制订了《木兰县民间艺人管理条例》。1957年至1965年,举办了14期训练班,培养训练了814名民间艺人。这些民间艺人农忙务农,农闲在本村或外村演出。"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了活动,1978年以后,又恢复了活动。
1985年春节期间,武警松花江支队木兰中队与木兰县职业高中合作,进行了一次冰雕展览,有雄狮、彩凤等48件作品,造型逼真,玲珑剔透,趣味盎然,吸引了不少观众观赏,摄影。城内有些职工、居民还在户外或门旁冻雕了一些不同形状的冰灯,以增强节日气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