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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6年(1917年)前后,县城内开设济民、继增2家西医诊所,是木兰县有西医之始。1932年,伪黑龙江省民政厅派来公医韩梦华(南满医科大学毕业),成立西医协会,韩梦华任会长,李英臣任副会长,这是木兰第一处公立医疗机构。一位女助产士陈滨新,成立一个西医诊所,既治病也接产。
1938年(伪满康德5年),日伪成立1所县立医院,龙岗(日本人)任院长,十几名医护人员大多数是日本人。同年东兴县(东兴镇)也成立1所县立医院,衙奇(日本人)任院长,医护人员多数是日本人。1940年(伪满康德7年),东兴县城有私人刘臣清、王文章、李和一3处西医诊所。
1946年2月,木兰县民主政府接管日伪县医院,由哈北军区2分区辟为战勤医院。1947年,战勤医院撤离,建立木兰县医院,有医护人员12名,5个病室,15张床位,只能处理一般常见疾病。
1950年全县有3处卫生所,3处中西医混合诊所。有医师3名、医士8名、药剂师1名。同年成立7处妇幼保健站,每处配有助产士,并在区里担任卫生助理员,挂接生站和妇幼保健站两个牌子。这种一人多职的方式延续到1954年。
1952年,新建4处卫生所,全县达7处。木兰县立医院的医护和行政人员增加至38名,院内分内、外、儿、妇等科,已能做剖腹产、阑尾炎手术。1953年木兰县人民医院全年门诊,病房共接纳患者29 530人次。东兴、利东、大贵、柳河等卫生所已增加到5~8人,添置了常用医疗器械,东兴、柳河等区卫生所有专门处理难产的设施,各卫生所医疗、药剂、处置有明确的分工。
1957年县医院分内、外、儿、妇、检验、手术等8个科室。1960年又成立五官、牙科、放射线、药剂等15个科室。东兴、柳河、大贵、利东等4个中心医院先后设置了床位,分内、外、儿、妇、检验、手术等科室,其他较小的卫生院也有分工,要求医生一专多职。1960年,县医院可做胃切除、肠梗阻、子宫全剔等腹部大手术。东兴、柳河、大贵等卫生院可做阑尾炎、剖腹产手术。全县已形成以县医院为中心,指导县、社医疗体系,基本达到了一般疾病不出公社,重病不出县的要求。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医术停滞不前,出现不少医疗事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医疗事业恢复很快,至1980年有两处县级医院,3处中心卫生院,12处公社级卫生院,163处大队卫生所,形成县、社,队三级医疗体系。县中心医院有210张床位,日门诊量平均476人次。
1979年10月,在东兴公社设立以精神病防治为中心的综合医院,接收全省精神病患者。设有内,外、儿,妇,五官、牙科,还设有X光,检验、心电、手术室等辅助科室,平均日门诊量280人次。1980年收治34名精神病患者。14个公社卫生院,大部分有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或中专毕业生,设内、外、儿、妇等科,有X光机、显微镜、手术床、产床等医疗设施。多数医院能做阑尾炎、剖腹产等外科手术,并能及时解决一般的急重病症,大部分病人可不出公社就医。全县167个生产大队,均建立卫生所,配有2~3名医生。有简单的医疗设备,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在整顿改革中,木兰县中心医院,承担全县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能做骨外科和部分泌尿科手术。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已能抢救和诊治危重病人,达到重病不出乡。乡村医生除诊治一般疾病外,多数卫生所能做小手术、一般难产、节育和人流。有31个农村卫生所医生接近乡镇中级医生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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