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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十七篇 卫生 体育
 
 
第二章 医疗
 
 
第三节 医疗设施器械
 
      
    新中国成立之初,医疗设施、器械极为简陋,只利用日伪时期留下的陈旧残缺不全旧式医疗没施与器械。1949年县人民医院只有5个病室,15张床位。1952年后县人民医院逐年装备了内、外、儿、妇各科器械,60年代添置了200AmX线、电冰箱、离心机、恒温箱等大型设备。1958~1960年期间,县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站购置了许多大型设备。至1965年,东兴、大贵、利东、柳河等卫生院先后装备了国产显微镜等医疗器械。"文化大革命"期间,医疗设施、器械没有多大变化。1979年木兰县中心医院新建大楼落成后(建筑面积3 800平方米,三层混合结构),装备了各种医疗设施与器械(见附表),解决了多种疾病县内不能医治的问题。东兴镇、利东镇、新胜乡、石河乡等卫生院先后建成了砖瓦结构的新房,东兴镇卫生院还建起了两层砖瓦结构的楼房。同时各院都添设了各种医疗设施与器械。
    至1985年统计,全县16个医疗单位共有床位654张。县医院221张,县中医院40张,东兴医院160张,老年病院1 4张,保健站产院20张,3个中心卫生院60张,1O个乡卫生院、所150张。木兰县医院、东兴镇医院(精神病院)分科设床位,两院的大型医疗器械、各辅助科室、抢救工具、供应科室等基本配套。1980年全县医疗器械装备统计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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