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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十七篇 卫生 体育
 
 
第三章 医药
 
 
第一节 中西药
 
       
    解放前,全县有私营药店26处,从业人员87人,其中雇员39名。这些药店从哈尔滨市和呼兰一带进货,店内一般都设有"坐堂"中医,一面门诊,一面售药。除医院外,还有几个诊所售些零星西药,但品种不全。    
    1953年,木兰镇内各中药店组成木兰县中医联合诊所,后分保健、健康两所零售中药店。1952年,中药材的批发由土产公司兼营,1954年由县联社经营。1956年成立药材公司,经营中、西药批发业务,对市场上以假代真、以劣代优的药品进行了管理。
    1953年,着手解决边远地区农村用药的困难,设立了39个分销点,经营中、西药品。1957年发展至136个,1980年增到527个,药品供量、品种根据季节变化有增有减。
    木兰地处半山区,地产药材丰富,人参、党参、五味子、黄柏、刺五加等中药材多达百余种。1957年收购任务是12 000元,实际完成53 209公斤,46 000元,超额近3倍。1982年,收购刺五加883 163公斤,山豆根98 156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统计,共收购地产药材108 458公斤,品种比过去有所增加。在山区地带培育了变野生为家植的药材。1959年县办中药材试种场,培育南药北移7种。红星人民公社新曙光管理区耕种30亩药材试验田,取得明显的效果。木兰动物药材也较多,除名贵的鹿茸、虎骨、田鸡、熊胆外,还有刺猬皮、獾子油、虻虫等,以及用家禽研制的羊胆汁、狗宝、蜂房、猪肝等亦列入药类。1957年收购野生动物药材440.5公斤,1985年578公斤。其中虎骨、鹿鞭等已多年不见。
    1956年6月,药材公司开始饮、片加工,至1960年在饮、片加工的基础上,开办了中成药生产项目(其性质是前店后厂,由药材公司统负盈亏),品种有龙胆泻肝丸、山楂丸、接骨丹、藿香正气丸、七厘散、六味地黄丸、朱砂安神丸、十全大补丸、黄连上清丸、人参酒等20余种。1969年又办起甲紫车间。1971年1月又增添了西药针剂生产的项目,如用药材黄柏、三棵针等提取黄连碱,还有含量50%的葡萄糖、25%葡萄糖、10%葡萄糖、5%葡萄糖、生理盐水、兽用安痛定等10余种西药,缓解了医药供求之间矛盾。1973年初,根据省药材公司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实行整顿的有关规定,撤消了中成药配剂生产项目。1974年,木兰县防疫站在制剂室的基础上建立了制药厂,主要生产"卤碱丸"、"碘糖丸",1975年工厂扩大,增加"刺五加膏"、"大输液"、"黄连素注射液"、"满山红膏"等中、西药品,产值达36万元。1981年9月,根据省药品生产整顿的规定,因质量不合格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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