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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建制前,人口时多时少,辽金时代,松花江木兰段沿江一带,曾设千户所。清初,满族人口纷纷迁入关内,木兰一带人口逐渐减少。清实行封禁后,在封堆外满族贵族占荒地方,招收山东、河北破产农民开垦耕种,人口更加减少。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吉林将军在蒙古尔山(蒙古山)发放参票539张,使蒙古山前后流民增加。咸丰十年(1860年),蒙古山以东大片地方开禁,对呼兰厅所属旗营官屯、台站招收私垦农户。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又由巴彦苏苏拨600户屯垦,之后人口渐增。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沙俄侵略军沿江烧杀抢掠,居民又大半迁徙。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木兰建制,全县仅有65 555人。至1935年(伪满康德2年)才发展到87 828人。
解放后,为发展经济,开垦荒原,又有成批移民迁入县内。1955年,县内根据黑龙江省移民开荒4 500亩的指示,接收了哈尔滨市移民200户,1 225人,安置在107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参加生产。1956年,从山东梁山县移来200户移民,安置在东兴境内移民新村。1959年秋从山东曹县、1960年春从山东沂水县移来159户,978人。1961~1963年期间,县内又接收哈尔滨下放的943户,3 220人,还有外地返乡的120户,425人。1970年,县内农村接收外地下放浮闲人口16户,77人。1968~1976年,县内农村接收安置哈市及外地知识青年1 574人。
由于人口出生率高,移民、安置外地下乡知识青年和林业工人的增加,县内人口自然增长与机械增长速度较快。
1949年,全县人口为105 415人。此后,县内进行了3次人口普查。其人口变化情况如下: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县为109 397人,比1949年增加3 982人,由于奖励生育,4年增长3.78%。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为148 427人,比第一次人口普查增加39 030人,由于人口盲目流入和生育无计划,11年增长35.68%。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为249 407人,比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100 980人。年均增加5 610人,年均增长2.93%,18年增长68.03%。18年中,前9年,人口生育控制不严。新建立的7个国有林场和7个县管林场,从外地招工,以及安排转业官兵和外省市知识青年,全县增加人口61 106人,年均增加6 789人,年均增长3.9%。后9年,人口生育受到控制,知识青年不再下乡,全县增加人口39 874人,年均增加4 430人,年均增长1.95%。木兰县历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表(附表)
1978年以后,县内人口迁出大于迁入。70年代以前流入的农村人口陆续返回原籍,农村剩余劳力进入城镇从事个体劳动。1985年全县迁出5 235人,迁入2 108人,迁出比迁入多41%。1978年后严格控制出生率。1978~1985年木兰县各乡镇人口自然增长率比较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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