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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机具供应
在农业机械引进的初期,农机具及其配件的供应,归县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1960年根据省的意见,将农机具供应从生产资料公司分离出来,建立了农机物资供应站。当时,主要供应柴油机配件、马拉农具配件和胶轮大车底盘、轮胎、轴承等。
1961年农机供应站成为独立企业单位,实行单独核算。这时不仅拖拉机有所增加,同时,机引农具、场上作业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供应也从无到有,不断增加。除供应拖拉机配件外,还经营一些半机械农具及其配件。随着农机具供应数量的增加,1964年农机供应站的地址搬迁至木兰镇政府东院,扩建占地达到250平方米,到1968年的5年中,每年均盈利万元左右,1969年至1970年的两年中,保持收支平衡。1971年,为方便县城北部各公社农民购买农机具配件,在东兴设1处供应点。1972年又在柳河、利东公社增设两个门市部,使全县形成了一个比较合理的供应网点。农机供应站在经营成果上,1972年至1973年因进货不对路,库存大量增加(3年累计进货额4 473万元,而销售额只有396万元),亏损11万元。1974年至1979年,在经营成果上一直维持收支平衡。1980年开始略有盈余。1981年盈利2万余元。1985年盈利7万元。
从1960年建站到1985年的26年间,农机供应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到1985年共销售链轨拖拉机139台,胶轮拖拉机217台,小型车1 842台,农用汽车4台,柴油机922台,电动机1 473台,共计4 597台。各种大、中型农具6 261件,各种农具配件上千种,几十万件,累计进货额达3 944万元,销售额达3 943万元。于1970年松花江地区农机公司拨给县1台解放牌载重汽车和1台油罐车,由农机站专用,承担运送柴油、农用机械等任务,降低了物资成本。
二、农机具修理
农机具修理是随着农机具供应不断增多而兴起的。1960年县农机局成立后,为了适应农机具修理任务的需要,县决定将木兰县综合机械厂和木兰县农具厂划给农机局管理,负责全县农机具的修理和零配件的制造。1963年,将木兰综合机械厂改为修造结合以修为主的农业机械修理厂。当年纯盈余就达1万元,比上年增长50%,共大修拖拉机5台、柴油机7台、农具7台,修胶车135台,改装胶车150台。为解决北部几个公社修车困难,1970年在东兴镇建立了木兰县东兴农机修造厂(即:县第二农机修造厂)。1975年在柳河、利东、大贵公社建立了3个国营农机修理点,1980年将3个农机修理点改为农机修理站。做到了小修不出队,中修不出肚,大修不出县。1982年至1985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县农机修造厂增添73台设备,分铸造、暖气、烘炉、机加、机修5个车间。1984年11月县柴油机厂合并到修造厂后,全厂职工总数已达383名,除机车大修外,开展多项修理、制造,主要产品有铡草机、暖气片、碾米机、打稻机、畜力车、拖车等。从1962年至1985年中,共修机车664台,共盈利19.5万元,年平均盈利0.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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