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木兰县志》
 
 
第三篇 农业
 
 
第八章 林业
 
 
第三节 林木保护
 
      
    一、护林防火
    解放前政府疏于森林管护,山林火灾时有发生,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新中国成立后,县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县长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在全县开展护林:防火工作。
    1950年10日16日,东北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护林防火的命令",县政府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设立了义务护林防火检查哨70处,并在柳石区北利村、五站区广信村、东兴区三合村、利东区北新村,建立专职护林防火检查站,担负控制全县252万亩森林火源和检查指导护林防火的任务。
    1951年11月,在木兰县满天成立巴彦、庆安、木兰三县护林防火联防办事处,1956年3月撤销,1965年恢复,增加通河县、双丰和通河两个林业局,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指挥护林防火工作,巡回检查总结交流经验,互通互救,加强防火工作,为堵塞漏洞,县委、县政府每年都颁发和张贴护林防火布告,印发护林防火宣传口号。各区村和家家户户都订立护林防火公约,并组织文艺宣传队放映幻灯、张贴标语,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基层宣传护林防火,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1953年春,第四区三胜宫农民任××,烧荒引起大火,烧毁天然林面积11 150亩,动员了511人次,汽车12台,马车95台,奋战7天将大火扑灭,肇事者受到法律制裁。1976年春,生产队社员拉烧柴,野外弄火引起一场大火。在满天林场西部,烧毁天然林面积1多300亩,烧毁草原面积8 000亩,动用了12 611人次,汽车16台,马车百余台,胶轮车35台,将火扑灭。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万多元。接受几次火灾的教训,查漏洞,补措施,护林防火专职检查站增加到49处,每到春季防火期前,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烧打防火线。到1985年全县共打出防火线1 587公里,累计投资达3.22万元。木兰县烧打防火线统计表(附表)
    县内出现的几次较严重的森林火灾:
    1975年3月9日,东风公社利勤大队队长郑××,未经批准,带头烧荒,引起火灾,烧毁次生林166亩,人工林65亩。出动救火人员20名,将火扑灭。
    1975年3月8日,吉兴公社向阳大队南江通,草原管理站烧荒跑火,烧毁次生林200亩,人工林400亩。出动扑火人员50名,汽车1台,将火扑灭。
    1975年3月13日,柳河公社文雅大队八队北山,因胡××等5人拉烧柴吸烟而跑火,烧毁次生林150亩,人工林250亩。出动扑火人员300多人次,将火扑灭。
    1974年4月19日,东兴公社五屯社员孟××在五屯山,烧荒跑火,烧毁次生林75亩,烧草地675亩,出动扑火人员100多人次,汽车2台,胶轮车1台,将火扑灭。
    1974年4月24日,宏大公社(大贵镇)民义大队党支部副书记于××,在民义南山,烧荒跑火,烧毁次生林155亩,人工林25亩,草地60亩。出动扑火人员60多人次,将火扑灭。
    1978年4月8日,满天公社东方红大队队长崔××、民兵连长周××,私自在满天公社乔家沟北烧荒,引起一场大火,共烧毁次生林100多亩,人工林45亩。出动救火人_员250多人次,汽车1台,将火扑灭。    
    1983年4月17日,东风乡利山村刘家窑屯社员王××,放荒跑火,烧毁次生林100亩,烧草地620亩。出动扑火人员250多人次,汽车3台,将火扑灭。木兰县历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表(附表)
    1979年3月12日《森林法》颁布后,县政府对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了防火指挥部办公人员,并确定除平时经常深入到各村屯检查指导护林防火工作外,每年集中进行两次全县性护林防火大检查。各公社、村屯和林区之间,建立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林区各基层单位,建立以民兵为骨干的扑火队伍。林区中小学定期上护林防火课。此外还加强了设施建设,确定1台巡回护林防火专用车。1934年以后,购进对讲机14台,灭火机20台,防火摩托车6台,建瞭望台2座。为此,全县实现两年无森林火灾,荣获松花江行署"防火先进单位"的称号。
    二、病虫害防治
    新中国成立后,全县危害各种林木的主要病害有9种,虫害有17种,鼠害有7种。常见的有落叶松的早期落叶病,立枯病、黄锈病和松毛虫、鼠害等,影响林木的正常生长。自1976年把开展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列为森林保护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以后,病虫害防治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1982年是木兰县松毛虫发生高峰年,平均棵数达4 009条虫,经施放"赤眼蜂"后,每株树松毛虫降至O.02%,控制了这场灾害。
    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是木兰县人工林的主要病害,1976年以来,每年6月未7月初,施放百菌青烟雾剂防治,经过防治与不防治的对比观查病情指数,一般下降30~50%,效果显著,苗圃地松苗立枯病,经过土壤消毒,苗期发病用黄散硫酸亚铁,基本控制病情的发生,达到了防治目的。
    山林鼠类颇多,危害人工林较为严重,每年春秋两季施放杀鼠灵,防治前危害率在20~50%,防治后危害率下降到1.5%以下。
    1976年以来,从育苗到大面积人工林地,均有科技人员负责观察、记载,研究其防治措施。县林业局设有森林病虫害防治站,配有技术站长和技术员,侧重研究病虫鼠害防治工作,还购置急需防治器材,建立了标本室,各林场和苗圃,设有病虫害防治小组,配专人做预测预报工作。1985年县人民政府授予县防治站站长冯永京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先进知识分子荣誉称号。木兰县历年主要病虫鼠害发生及防治统计表(附表)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