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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伪康德元年)3月1日,改1个警察区为一保(相当区级),下分甲(相当于1个行政村)、牌(30户以下居民区)。太平桥警察署,共划分19甲,201个牌。1938年(伪康德5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区条例,废除保甲制,设置太平区事务所。全区共划8个分区(大有坊分区、黎华分区、骆斗屯分区、韩家洼子分区、三棵树分区、太平桥分区、马家窝棚分区、大嘎哈分区),辖村屯42个(袁家洼子、韩家洼子、马家花园、马家窝棚、骆斗屯、冯家洼子、打牛房子、杜家店、王家店、前张家店、中张家店、沙坨子、三棵树屯、拉拉屯、后张家店等),一直延续到1945年。
1947年1月,太平区政府下设8个街公所(太安、新乐、车站、黎华、兴平、大有、三棵树、太平街),424个闾,743个居民组。同年7月20日,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取消间、组、建立小街制,每街800-1 200户,街为一级政权的决定,将街公所改为街政府。全区划分17街政府(太安、新乐、车站、黎华、兴平、大有坊、三棵树、太平、南园、永宁、东棵、新华、公益、西树、安治、新宾、新市),两个村公所(袁家屯、骆斗屯),共辖13个村屯(韩家洼子、冯家洼子、桥头屯、王家店、拉拉屯、骆斗屯、小北屯、道口屯、沙坨子屯,王家屯、袁家屯、朝鲜屯、朱家窝棚)。1949年1O月,取消了街政府设置,设驻在员。同年市决定区辖村屯划归香坊区辖。1952年又将其部分村屯划回太平区辖。1954年全区划分7个街道办事处,即三棵树、南直、新乐、黎华、大有坊、太平、车站街道办事处。1957年将区辖内的大方里地区划归道外区辖。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时,朝阳区的民主乡、联胜乡合并成立了东风人民公社,并于年末划归太平区辖。1960年大办城市人民公社,省政府批准将阿城县永源、巨源公社划入太平区,至此全区的行政区划是7个城市分社,即南直分社,大乐分社、松江分社、民强分社、火车头分社、龙江分社、太平分社,3个农村分社,即永源分社、巨源分社、东风分社。1961年省政府决定并将区辖的永源、巨源分社划回阿城县。同年10月将东风分社划分东风和民主两个分社,并新成立团结分社,仍辖3个农村分社。1963年3月根据市委决定又将3个农村分社,划归滨江区辖。1967年,全区共划分6个城市分社,即前锋、烽火、松江、民强、火车头、龙江分社。1968月10月17日,市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城市公社更改名称的通知》,城市公社改为区,原城市分社改为公社。1972年滨江区撤销,又将东风、民主、团结3个公社划归太平区辖。1979年,恢复街道办事处,全区共划分12个街道办事处,即新一办事处、新乐办事处、大有坊办事处、南直路办事处、民强办事处、太平办事处、三棵树办事处、黎华办事处、火车头办事处、化工办事处、水泥办事处,哈东路办事处,辖3个农村人民公社,即东风公社、民主公社、团结公社。1983年11月末,农村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了乡级政权,太平区设东风乡、民主乡、团结乡。1985年撤销哈东路办事处、东风乡、设东风镇。
1985年全区共辖11个街道办事(居民委157个),2个乡、1个镇(村民委25个,自然村屯6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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