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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前,太平区没有专营粮油供销商店,市民购买粮油主要是从农民那里购买原粮或豆类,再去油坊或磨坊加工,或者从集体上直接购买,或者从走街串巷的卖粮小贩那里购买,或者从兼营粮油的杂货店和商店购买。
1932年-1945年,日伪统治者建立一些粮油配给店,或将杂货店改为配给店,对市民实行粮油配给制,并且不准市民吃大米和白面,如果违犯规定,以经济犯论处。杂货店改为粮油配给店的有刘延柱的杂货店改为粮油盐布配给店,东升号杂货店改为粮油烟酒配给店,广聚号杂货店改为粮油配给店,刘明喜经营的德全勇粮食日杂店、义取信粮店。粮油配给店的粮食品种,除供应一般粗粮(包米面、大糖子、高粱米、小米)或各种豆类杂粮外,还有麦麸、橡子面。
1946年,私人粮业很活跃,经营特点是规模小,流动性大,网点分布不均,经营方式主要有3种:一种是个体作坊。既加工粮食又销售粮食有20多家,较出名的有中庆恒磨坊、富家磨坊、三棵树磨坊、承益号磨坊、黎华磨坊等。一种是专业粮店。一种是粮贩。
1947年1月,太平区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粮食的管理,抽调财粮股长王家芝创办太平区粮食合作总社,王家芝任总社主任。总社下设5个分社(三棵树分社、新滨分社、太平分社、大有分社、新乐分社)。粮食合作总社一方面对粮食进行统一管理,一方面经营粮食为群众服务。同时对随意抬高粮价,短斤少两,出售发霉变质粮食的不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粮食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由群众集资,每户或每人认购一股,由各街政府负责筹集,交给总社,总社发行股票,所筹资金作为总社的流动资金。这样稳定了粮油物价,解决了市民吃粮问题。
1947年3月12日《哈尔滨日报》报道:"太平区群众踊跃办合作社,8天中筹集资金600万元(东北流通券)。"
太平区粮食合作总社成立后,粮食有统一定价,各分社每天需要的粮食品种和数量由总社向东兴公司(哈尔滨市政府成立的粮食管理机构)购买,统一拉运。粮食品种有包米面、大 馇子、高粱米、小米、油、盐等,居民持股票购粮。1948年,对部分售粮方法进行了改革,每月每户可买3次粮,贫苦市民特别优待,可以随时购买,大人每日按1斤卖给,小孩每日按半斤卖给。同年召开太平区粮食合作总社职工评功会议,提拨与奖励了刘东来等13名干部,处分36名职工。
1948年冬,哈尔滨市粮食管理部门在太平区设立了两处国营粮食经营部(今太平一粮店为原来第一营业部,今三棵树粮店为原来第二营业部),当时与太平区粮食合作总社同时存在。1950年东兴公司改为粮食公司,太平区粮食合作总社交给啥尔滨市粮食公司管理,从此粮食管理统一归哈尔滨市粮食公司管理。
1954年,太平区成立粮食供应管理部,这是国营粮食供应管理机构。供应的粮食品种有:大米、白面、大馇子、高粱米、包米面、各种豆类、豆油等。1954年9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从1954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粮食定量供应。1955年1月6日,粮食供应管理部对太平区政府领导的其他粮店实行粮食归口管理,实行以人定量,册藉管理,下没20余家粮食供应网点,划片定点供应。1958年,太平区粮食供应网点24个。1960年,太平区粮食供应管理部改为太平区粮食局。1964年改名太平区粮食管理处,下设两个中心店。
1985年,太平区粮食管理处,下设42家粮店,4个熟食品加工厂,拥有职ZF_701人,负责8.56万户的供应工作。供应品种有:精粉、特二粉、沙子面、标粉、精粉挂面、普粉挂面、关内大米、东北大米、小米、高粱米、大馇子、包米面、豆面、豆油等。供应方式是居民凭粮证在指定粮店购买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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