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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945年东北沦陷时期区内设有工商会,主要是对工商业者问的争议进行调解以及鉴定、证明等。工商业登记、营业许可证则由太平桥警察署办理,当时物资缺乏,物价暴涨,市场萧条。
哈尔滨解放后,1947年正式成立太平区工商股(工作人员5人),主要任务是保护恢复和发展工商业,保障国计民生,支援解放战争,重点加强对粮食和纺织管理,保证军需民用等。同年底成立区场市摊贩管理委员会。1952年,区工商股工作人员增至8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商管理主要是贯彻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手工业和小商贩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由于受"左"倾错误思想影响,经济工作中忽视市场调节作用,区工商管理机构被取而代之,将企业管理移交给区工业科,市场管理移交给商业科。1961年,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贯彻,恢复了区工商管理机构,设工商物价科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既管理企业的登记发照,又负责对市场贸易进行物价监督。1964年7月改称为区工商行政管理科(含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下设市场组、案件组、办会室和三棵树、通河街、大有3个市场管理所。1967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瘫痪,市场管理混乱。1971年8月,恢复工商行政管理科。1977年5月,根据市工商局对市场要实行三级管理(市工商局、区工商科、街道和农村公社)。的决定,区工商行政管理科人员下放,各街道、公社成立了市场管理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1985年,区工商行政管理科提格为太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太平区工商管理局内共设有7个科室(政工科、办公室、市场管理科,企业登记科、合同科、经济监督检查科、个体经济管理科)和5个市场管理所(通河、三棵、民主、站前、东风),另外成立两个群团组织(工商学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人员由1972年的42人猛增到115人,进一步加强全区工商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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