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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期,区人民政府对哄抬粮价、出售发霉变质粮食、囤积粮食以及倒卖棉花、皮革、医药等投机商进行监督和惩处。1960年-1962年,由于经济困难,产品短缺,投机倒把活动有所抬头。针对这一趋势,于1964年,太平区成立了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城乡经济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一切违法活动。由于经济好转,市场管理得到加强,投机倒把活动明显减少。这时主要是对黑运输(即非法运输)、黑装卸(即非法装卸)进行取缔并严厉打击。1966年-1968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社会秩序混乱,经济监督检查工作瘫痪。1969年,对个体养奶牛户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啥工商办字(69)第17号文件记载"太平区有个体奶牛户56户,(其中专业户占48%、职工户占52%),共有各种奶牛141头,是全市养奶牛户较多的一个区。养牛户主要集中在前锋和火车头公社"。因此,主要打击对象是个体养奶牛户。当时全区个体养奶牛户都被罚过款,有的被取缔,有的牛被没收。同时对转手批发、长途贩运、倒买倒卖统购统销物资、工农业生产资料、工业品、毛主席像章、金银、外币、毒品、耕畜、伪造或倒卖票证、伪造印章证件、开设地下工厂、商店、放高利贷、私自包工、雇工剥削、买空卖空、牟取暴利、哄抬物价、走私行贿等非法活动,均进行严厉打击。1972年,重点打击了利用农村公社办电办厂之机,大量骗取社队钱财和倒买煤炭等诈骗活动,并取缔了地下工厂、商店、包工队、运输队及各种私自营业拉煤运煤的畜力车和手推车。1973-1977年对区内所有的"黑医"(非法行医)和非法买卖伪劣药品进行取缔。清理整顿外地采购人员,举办两期采购人员学习班。不准滥采购、滥报销、滥调运,对一些私自搞理发生意、制做服装、做手工艺品、卖奶、卖肉、“黑包工”(即非法包工)和干私活等非法自由生产、自由交换、自由定价、自由发展进行了打击,个别的被取缔。同年12月查封了太平区红卫制药厂不经审批自行生产的4种伪劣药品,还先后查获5起长途贩卖工业生产材料的锋钢案件,追回款万元以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项政策放宽,经济搞活,个体经济迅速发展。于此同时,走私贩卖,投机倒把,破坏国家购销计划,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违章活动,也有了明显增加。
1981年,重点打击买卖金银、外币、文物走私贩私,倒卖进出口物资、倒卖生产资料以及出卖银行帐户、支票、合同、买空卖空,以次顶好,以假乱真。贩卖毒品假药等非法活动。1983年,共查处案件74起,收缴罚没款18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起,还收缴沙发、唱机等一些物资。在查处倒卖大米案件中,为外省、县追回大米50吨及被骗款12.5万元。同时对街道办事处、劳动服务公司、区街工业、集体企业局和社队企业局所属企业、校办公司等430多个单位进行了审查,发现违法案件53起,违法转款金额达115.66万元,提取管理费达10.72万元,收缴罚没款6.07万元,批评教育了15个单位。1985年针对生产资料市场存在的非法经营,以及跨行乱业,超越经营范围经营生产资料,对买空卖空,违反物价政策,非法牟利等实际情况,对全区经营生产资料的单位进行清查。全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56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0起,收缴罚没款46.41万元,还为受害单位追回被骗货款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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