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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解放后,1947年11月区政府为加强市场管理成立市场摊贩管理委员会,管理人员10人,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摊贩中选出的,办公室设在贫民市场内,主要管理市场里的卫生和秩序。1954年,太平区正式组建了市场管理所,有工作人员10人。市场管理所主要管理市场摊贩,取缔违法经营者。
1956年,随着国家对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以个人产品交换为主的集市贸易形式--市场被关闭。1959年9月,根据国家允许个人经营农副产品的规定,区政府在三棵树火车站前、通河街和三棵树百货商店东门处开设了3处农贸市场,开始称自由市场,后称集市贸易市场。主要是农民进城经营农副产品,开集时间多是在节假日期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集市贸易受到了强烈冲击,没收自留地,限制家庭副业,并在三棵树火车站前和新江桥、沙坨子设立了两处检查站,对进城的农副产品一律低价收购,甚至罚款或没收,为彻底取缔市场,民主公社成立市场管理所,主要是防止农民从事贩运活动。
1971年8月,为取缔各公共场所及市面上的无证商贩,整顿社会秩序,打击资本主义倾向,在工商管理科内设立了3个市场管理所(通河街市场管理所、三棵树市场管理所、站前市场管理所),当时农民自己种菜销售,烟农卖烟,农民卖鸡蛋,卖旧衣、旧铁、旧家具等均在取缔之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实行开放,搞活的政策,市场才真正繁荣起来。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的治安管理,1980年9月,在市工商局统一安排下,区工商局组建了工商专业治安警队。主要任务是打击偷摸、抢、骗、欺行霸市,打仗斗殴、强买强卖、惹事生非、殴打工作人员的违法分子。随着党的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家具、花鸟鱼、百货、工业产品相继上市。1984年统计全区农副产品成交额达964.06万元,是1979年的3.53倍。1985年,全区共有5处市场,8个摊区,经营者达900多人,收缴管理费达50多万元。
80年代市场管理基本原则是"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管理方法是:按类摆放,针对各类不同的物品划成大类分别集中摆放。如:三棵树综合市场分成13类,有肉食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调料类、食杂类、粮食类、百货类、家具类、花鸟鱼类、烟麻类、日杂类、蛋类。发放许可,规定上市人员办理贸易许可证,许可1人1证,并附有照片,要求亮证经营。统一服装,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统一穿白色服装戴白色帽子,便于加强卫生管理。规定上市物品,市场主要是以农副产品为主,不允许建材类物资进入场,不准买卖违禁品和假药。加强市场管理,在交易中教育广大经营者端正经营作风,货真价实、买卖公平,对弄虚作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不正当的经营活动坚决取缔。管理与服务相统一,根据市场的供求变化,为促进商品流通,搞好服务工作,三棵树综合市场成立了市场信息咨询服务部,主要为交易双方解答一些有关工商物价、卫生政策、市场变化以及指导如何经营、如何劳动致富等问题,并且还设立了租赁鱼池、鸡鸭笼、公平秤等服务设施,为购销双方提供方便。收费管理,对市场经营者按成交额的1%或2%收取市场管理费,管理费除为市场管理人员正常开支外,主要用于市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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