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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初,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生产和各项政治运动进行。检查处理了在"三反"、"五反"、"镇反"运动,整党和反右派(反对右派分子)斗争中的案件以及官僚主义和各种失职行为。1958年,区纪检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整风运动和中心工作,查处各种违犯党纪的案件和"整风"(整顿党的作风)、反右斗争中的案件。从1958年到1961年6月,共处分违纪党员219名,其中"混进党内"的各类分子24人,"右派分子"22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人。贪污盗窃、腐化堕落分子67人,"走资本主义道路"2人,"严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13人,压制民主、打击报复20人,违反政策、无组织、无纪律13人,其它11人。在这些人中开除党籍的95人,警告的30人。
1978年~1980年,区纪检工作主要是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中央138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清查"三种人"(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的工作,纠正一批冤、假、错案,进一步落实了党的政策,全区共复查党员申诉案件61起,右派分子、右派言论和右倾机会主义分子20人,全部做了纠正。检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情况,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联系实际组织检查。主要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的情况,以及不正之风和特殊化问题。
1981~1985年,检查工作重点转移到抓党风问题上来。根据中共十二大提出的五年内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这一目标,区纪委制定了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并建立了责任制,坚持一年两次大检查。1983年开展了纠正"三股风"(子女安排、分配住房、卡脖子)的工作。检查了党员干部在"子女"、"房子"、"卡脖子”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纠正18人住房超过标准问题。开展了对用公款购买高档商品,滥发奖金、实物问题的调查。
按照中办[1984]27号文件要求,对机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全区机关办企业82个,属于纠正范围的42个,按停办、自找门路、交出、归口成立企业公司和个别处理5种渠道做了整顿和纠正。1984年,区纪检委被列为区级五大班子之一。1985年,健全了区级纪律检查机构。中共太平区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领导人更迭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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