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9年~1966年,由于选举法尚未制订,没有实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直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从1954年5月~1966年5月,先后召开了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届各界人民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对区政建设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4年5月,太平区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副区长赵尚军做了《太平区人民政府1954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区长洪衷做了会议总结报告。
二、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6年10月20日,太平区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洪衷做的《关于太平区人民政府1954年~1956年三年来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设想》的报告,动员全区人民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努力奋斗,副区长赵尚军做了总结报告。
三、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8年4月28日,太平区召开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区长梁金生所作的《太平区人民政府几年来的工作总结》的报告,副区长张玉祥作了《坚决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工作报告,区长崔洪昌做了会议总结。
四、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60年4月1日,太平区改太平人民公社。太平人民公社召开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刘浩民所作的《太平人民公社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选举刘浩民、艾力为出席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五、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62年1月28日,太平人民公社召开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社长崔洪昌所作的《更高地举起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副社长张玉祥作了会议总结。
六、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66年5月以后,为召开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做了许多准备工作,但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没有召开,在历史上也把它算为一届。
七、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9年9月24日,在太平区文化馆举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是在粉碎"四人帮”后,太平区召开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委书记李季作的《紧密团结全区人民,为打好四化建设第一战役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傅忠义作的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文祥作的工作报告。并就上述报告做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太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于清江、李季、赵尚军为出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从这届开始,区人民代表设立了常设机构——太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八、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5月8日,在太平文化宫举行太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委书记兼区长罗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傅忠义作的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昌富作的工作报告,并就上述报告做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太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了修建彩虹桥的决议。
从第七届开始,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设了办公室。第八届后又增设了经济办公室和科教文卫办公室以及法制办公室。太平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更迭表(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