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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985年,太平区共进行过3次普选。第一次为1954年4月~7月,第二次为1959年5月~11月,第三次为1979年1月~7月。历次普选皆成立9~15人的选举委员会,基层设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举工作。在选举前,按照居住状况划分选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然后进行选民登记。1954年,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五类分子不予登记。1959年和1979年,只有少部分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不予登记,各选举登记站皆布置得庄严隆重,带有喜庆气氛,表示人民当家做主。登记之后,用大红纸张榜公布选民名单。然后酝酿代表候选人,张榜公布便于选民熟悉候选人。1954年和1959年,代表的选举皆以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979年实行差额选举,在选举前,由中共太平区委召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进行协商,联合提出候选人名单。代表比例照顾各界人士、妇女、少数民族等,以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选举时敲锣打鼓极为隆重,并设有流动投票箱,老弱病残者都能参加选举,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
1954年第一次普选,设选区70个,选举人民代表206人,1959年第二次的选举,设选区80个,共选人民代表308人;1979年的第三次选举,设选区129个,选举代表266人。在选举前进行选举宣传工作,成立选举宣传组,抽调宣传骨干进行培训,讲解选举意义和选举常识,编写选举工作宣传提纲,深入居民家中进行宣传教育,或利用广播、板报、大字块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选民责任感,主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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