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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 构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太平中队(简称"太平交警中队”)的前身,是太平公安分局交通驻在所,它是哈尔滨解放后最早建立的区级交通管理机关,归太平公安分局领导(地址在今太平桥华北街)。太平区交通驻在所初建时,规模很小,全所共有4名干警(1名班长,3名交通民警)只担任交通指挥任务。1947年,驻在所人员增至7人。
1950年,太平交通驻在所扩建为太平交通警察分队,归哈尔滨市交通警察大队领导。驻在所扩建为交警分队后,人员增至16人,其中分队长1名,文书1名,下设1个交通班,有正、副班长各1名。交通事故与违章事件由文书兼管,重大死亡事故,仍由区公安分局处理。1952年,太平交警分队又扩建为交警中队,中队设正、副中队长,指导员各1名,文书1名,下设两个交通班,全队30多人。1956年增设监理民警1名,负责车辆检验、驾驶员年审与宣传教育工作,全队共40多人。1962年增设非机动车管理民警1名,负责非机动车牌照发放和违章处理工作。1972年增设事故处理民警1名(文书只兼机动车违章处理),宣传民警1名,1个公路检查站。检查站设在郊区哈同公路0公里~19公里之间,负责检查外地进入哈尔滨市的车辆和堵截逃犯等工作,有站长1名。此时机构逐趋健全,全队人员增至52名。1976年,增设副指导员1名。1979年宣传民警增至4人(兼宣传与监理工作,称为监理民警),全队56人。同年太平交警中队迁至南直路329号。1980年增设路政民警1名,负责对基建和商服占道,交通设置的管理工作。继后增加宣传车司机1名,事故处理民警增设2名,违章处理则由非机动车管理民警兼管,全队干警增至59名。
1982年太平交警中队由股级改为科级,将原设正、副指导员改设教导员1名。1985年,中队部工作人员职称改称干事,监理室干事增至7名,事故处理民警增至6名,又增设1个摩托车巡逻班,全队66人,同时交警班改称"交警分队"。
交警中队干警一般由市公安局调配。近几年有一部份借调人员和合同制人员(1985年合同制人员有9名),经考查后转正一部份。中队干警队伍逐年增加,流动性较大。1985年干警中,工龄20年以上的5人,工龄15年~19年的12人,工龄10年~14年的10人,5年~9年的30人,其余都在5年以下。
二、交通管理
1947年,太平交通驻在所设有两处指挥岗,一处是三棵树岗,一处是太平桥岗。没有岗楼、岗台和指挥信号,只用磨盘和长方形石头放在交叉路口马路中间,当作岗台,交警站在上面指挥交通。驻在所的任务单一,只是指挥交通,在路面维护治安。机动车与驾驶员的管理,由市公安总局统一负责,马车、斗子车、自行车的管理与牌照发放,大的交通事故与违章事件处理都由区公安分局负责。驻在所扩建为交警分队、交警中队以后,修建了交通指挥岗楼、岗台,队部机构逐渐健全。交通管理工作也逐渐由单一向全面发展,先后增加了事故处理业务、违章事件处理业务、监理业务、宣传业务、非机动车辆管理业务、路政业务等。1956年以后,国家和地方陆续制订了城市交通各项规则,使交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60年代末~7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交通经常被红卫兵游行队伍阻塞,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秩序混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交通管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1982年颁布经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公布了《哈尔滨市道路交通违章暂行罚则》、《哈尔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公安局又发布《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了城市交通管理的法制建设。太平交警中队机构更趋健全,交通管理的设施与装备开始向机械化、现代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全区自动指挥信号除太平桥与三棵树岗以外,又增设新江桥街1处,三棵树百货商店前与南通街增设隔离墙,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都各行其道。中队增设了机动车和微型步话机,使机动程度大有提高。太平区地处哈尔滨市东部的交通要道,各种车辆通过频繁,而主干线又少,故车流量大。1984年调查,太平区主干线东直路上,从早6点一下午18点,平均每小时通过机动车达1 500多台次。1985年5月统计,太平区各种机动车猛增到3 607台,非机动车则有11万多辆。为了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太平交警中队按点岗、灯岗、指挥岗、巡岗(巡查一段线路)、时间岗(高峰时间段的指挥岗)分工,实行定岗、定人、分段包线的岗位责任制,强化管理程序,减少交通事故。针对太平区夜间车流量大的特点,太平交警中队改进了出勤方法与出勤时间,发挥巡逻摩托班的作用,把白天勤务分一部份到夜间,与夜勤组紧密配合,灵活出勤,使辖区路段延长勤务时间,消灭无警区。针对主干线经常出现车辆拥挤堵塞的情况,对主干街道实行"限时"、"分流",以减少堵塞,保证主干道畅通。在早晚高峰期间,即上午6时30分~8时30分,下午16时30分~18时30分之间,大型货车不得在主干道通行。凡经过东直路由东往西行驶的大型货车,一律改由太平大街通行。对占挖道路现象,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严格取缔。针对夜间事故多、违章多的情况,加强夜间巡逻和夜间路检、堵卡。中队派出1个组在夜间对行使的车辆进行抽查、检查灯光、刹车,看车辆是否完好,检查驾驶证,看有无非驾驶员驾车,纠正违章,配合公安部门堵截逃犯,做到昼夜执勤。
1985年5月统计,太平区有正式驾驶员5 202人,实习驾驶员296人。交通警察中队为加强对驾驶员队伍和车辆的管理,召开驾驶员和车管干部会议,举办违章学习班,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安全教育。在驾驶员年审中,进行好坏分类,对经常违章、肇事和不适合做驾驶员工作的人,进行认真清理。
太平交警中队,1985年配备宣传车1台,吉普车3台,三轮摩托车11台,通讯配备微型步话机8台。太平区1985年5月机动车统计表、太平区历年交通事故统计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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