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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8月,太平区开始组织城市闲散人口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第一批下乡的居民均到集贤县移民建村、盖房垦荒。区政府还发给下乡移民6个月口粮款,以及房费、车船费等。1957年进行第二批移民,市分配给太平区动员居民下乡任务3.5万人。
1958年1月28日《哈尔滨日报》载:"全市下乡居民于今昨两日分两队先后动身离哈,前往合江专区桦川、渤力两县参加农业生产和到那里去安家落户。这批下乡的是太平区居民,共153户,448人。他们中间有长期没有正当职业,以拉小套、推小车、卖零工或做买卖维持生活的居民,有工厂和基本建设等单位的临时工人,有初中和高小毕业生,还有一批是盲目流入城市的青年农民等。"到1958年3月12日止,全区下乡759户,1 919人,回籍的1 575户,6 170人。1966年,动员浮闲人口下乡5 000多人,分别到巴彦、呼兰、宾县等地安家落户,参加农业生产。下乡到农村的移民,受到当地人民热情接待。当地政府和群众倒出房子、糊好窗户、烧暖火炕,还准备了烧柴和粮食供应给移民。
1969年,进行第三批移民下乡,全区又动员580多户去农村,除一部分返籍外,大部分由政府安置在双城、五常、绥化、木兰等县。他们与当地群众一样参加农业生产,并搞起家庭副业,但后来也有一部分人陆续返回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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