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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课程
民国时期,太平区小学均设体育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主要以游戏、体操为主。东北沦陷时期,小学体育课以列队、跑步为主。
哈尔滨解放后,太平区中小学都设有体育课,每周2节。小学体育课多以游戏、体操、队列、跑步为主课。中学体育课则以体操、田径、球类为主。兼有队列和军事训练课。每天有早操、间操。体育课在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多数学校设有专职体育教师。1954年太平区推广第一套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同年,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布《准备劳动与卫国》的暂行规定和项目标准(简称"劳卫制")。1955年,在中学普遍推行"劳卫制"。全区中学生积极参加"劳卫制"锻炼,学生健康状况得到提高。1963年各中、小学校在体育教学中,贯彻执行体育教学大纲,体育教学逐步走入正轨。1966年~1970年,学校体育课全部停止,70年代初体育课逐渐恢复,主要内容是军训、田径、球类、体操、滑冰等。1978年,国家体委发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太平区全面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太平区体委、教育局分别到区内各中、小学校进行"达标"测验检查,全区各中、小学达标率年平均为80%左右。同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下达《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暂行规定》,使体育教学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教学质量。落实了两课、两操、一活动(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做眼保健操,广播体操,每周一节体育、活动)。
1981年,《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颁布,中、小学体育教学更加规范化,田径、球类、体操等教学和活动蓬勃开展。1984年~1985年,全区中小学的体育这、教学、课程设置、具体内容均统一按哈尔滨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制的教学计划执行。其中小学体育主要有游戏、队列、体操、球类、田径、滑冰等内容,中学体育主要有理论、田径、球类、体操、滑冰、武术等内容。
二、运动员培养与输送
1959年,太平区业余体校开办田径、速滑、花样、冰球、篮球、乒乓球、武术等训练班。配备专兼职教练员,学员以中、小学生为主,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各项体育训练。1966年~1971年,区业余体校撤销。1972年,太平区业余体校重新恢复,开设了篮球、冰上、田径、武术、冰球、排球等训练项目,体校规模不断扩大。1985年,太平区业余体校,设校长1名,专职教练员10名,兼职教练员15名,3岁~16岁学员260名。训练项目以田径为基础,以冰上为重点。全区组建了男、女篮球队各1个,女子排球队1个,男子足球队1个,男、女乒乓球队各1个,冰球队1个,速滑队3个,花样滑冰队1个,田径队4个,武术队2个。业余体校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专项基本功和技术训练。逢寒、暑假期间,组织集体住宿训练。截止1985年,太平区业余体校共向国家和省、市各级体工队、体校及解放军“八一”体工队输送优秀运动员1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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