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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2月哈尔滨特别市户口调查结果表记载:"太平区属郊区,无职业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55%",这些失业人口大部分来自山东、河北等地。多是逃荒过来的难民,他们中有的拣破烂,有的卖长工,有的打短工,有的沦为乞丐。特别是1941年,日伪实行生活必须物资限量配给制度后,城市职工和居民穿的是更生布,吃的是配给店领来的掺糠的高粱米,掺橡子面的包米面,有杂质的豆油。除年节能吃到肉食品外,平时副食品主要是白菜,土豆、咸菜、酱。住房多是草房或破旧瓦房。当时太平地区棚户区连片,住房低而拥挤,破烂不堪。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改善居民和职工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门路,使大多数职工家庭有了正常收入。1956年,职工实行工资制度以后,收入稳定的职工人均月工资40.30元。1963年,职工人均月开资增加到49.60元。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连续4次调整职工工资,使职工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哈尔滨统计年鉴》记载:“1985年平均每人每月实际收入74.74元(甲等偏上户)。从50年代至80年代的30多年来,职工住房逐年改善,许多居民还将私产的坯房翻建成砖房或小二楼。1985年统计全区有1 148户居民翻建扩建住房共48 600平方米。化工街道办事处统计,居民住砖瓦房的占总数的80%,住草房的只占1O%。居民吃穿用方面也有很大的变化,城市职工住讲究宽敞,吃讲营养、穿讲漂亮。许多家庭置备了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等高档用品。"太平区各街道办事处居民拥有“五大件”情况调查表(1985年)(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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