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太平区志》
 
 
第十四篇 社会
 
 
第三章 民政
 
 
第二节 优抚
 
   
    1947年8月,太平区共有军属460户,是哈尔滨市军属最多的一个区。1948年1月,太平区军属为924户,到同年12月增到1 135户。《大华日报》1948年2月17日报道:"哈尔滨市太平区为了响应政府提出的提高干部战争观念,教育群众一切为了前线的号召,组成了拥军优属委员会。区长王军,工人代表周英杰、蔡成,区教育馆馆长白云庆,战斗英雄家属代表王洪兆,模范家属代表李秀云,贫雇农代表王元恩、耿行宝、刘宝珊等为委员。委员会下设3个部:拥军优属部、宣传部、组织部。拥优工作的具体做法是按军属实际生活水平,分为一、二、三等加以照顾。1、按规定每户每人发给20斤粮食;2、各街道办的柈子工厂廉价供给军属燃料;3、在合作社优先购粮;4、逢年过节除慰问外还组织看戏;5、个别军属没有房子给解决房子并分给土地;6、介绍职业;7、军属亡故者帮助殡葬;8、从斗争地主的果实中,解决一部分军属衣服;9、儿童团、基干队经常给军属担水、扫院子、买粮食、运燃料;10、发给光荣匾。同对还加强对军属的思想教育工作,号召他们努力生产,自力更生,以减轻政府的负担。"
    1948年2月5日,太平区在尚志电影院(今红旗衬衫厂址),召开拥军优属及战斗英雄庆功大会,到会英雄家属、模范军人代表及群众千余人。会后秧歌队、公安队、基干队及机关团体的2 000余群众抬着各界赠送的礼品及印有"人民功臣”的光荣匾和两面锦旗,在锣鼓声中送到战斗英雄秦福海、王卫声家中。
    1946~1949年,每逢年节向烈军属送光荣灯和年货,并向烈军属拜年。1958年前,全区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采取"包代耕”办法。补助粮物,予以救济。1958年以后,对烈军属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1979年统计,全区共有烈属162户,军属2 208户,残废军人293人,复员军人1 911人,退伍军人3 395,转业军人958人。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区优抚工作,更加广泛和深入。各街道办事处和各乡政府还制定了登门服务、定期走访、委员例会制度,使优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每逢年节均召开双拥大会。1980年太平区政府被省军区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1982年,选出了太平区粮管处、三棵树副食品商店为出席省、市双拥先进集体代表,其中,太平粮管处被评选出席全国双拥大会的代表。1985年,全区优待烈军属、残废军人108户,金额达2.2万元。革命烈属、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补助优待统计表(1979~1985年)(附表)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