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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以前,全区男女婚姻上基本沿袭封建包办婚姻制度,由媒人提亲,算命先生合婚。以生肖相合为基本条件,讲究什么"青兔、黄狗古来有,万贯家财是北斗"。什么“白马怕青牛,羊鼠一日休,蛇虎如刀错,兔龙泪交流,金鸡怕玉犬,鸡猴不到头”等封建迷信婚姻规范。定婚后,双方请媒人喝酒,男方给女方过礼(主要是给钱和衣料),这就是所谓定婚,从此两家算是亲家,男女结婚前不允许见面。当时少数男女自由恋爱的则视为"不正经",因此许多美满婚姻被拆散。封建男女的婚姻等级观念比较强,穷人不能和富人结婚,视为门不当户不对,只有富人和富人结婚才被视为门当户对。比较富裕的人家结婚时,男方搭帐棚,设帐房收礼,新郎骑马或坐轿(有的是马拉车轿,有的是抬花轿)和迎亲的人一道去女方家迎亲。新娘子坐上轿带着嫁妆被抬到新郎家。如男女双方都在一个屯里,轿子也要绕屯子一周,以图吉祥,女方亲友随同轿子送亲。一路上唢呐、铜锣吹吹打打,热闹非凡。男方热情地招待女方亲友。婚礼在鼓乐声鞭炮声中进行。结婚大请宾客。3天后,新郎陪着新娘携带礼品到娘家"回门"。
在东北沦陷时期。有些人搞"文明结婚",有的新娘不坐轿子,坐汽车到饭店里举行新式婚礼,拍结婚照片,摆酒席招待亲友。贫苦人家结婚很简单,但也要定日子,请近亲老邻在一起喝酒庆祝。有钱人家多替儿子找年龄大的媳妇,有12~13岁就结婚。贫穷人家则相反,儿子30岁也找不到媳妇,有的由于拿不起彩礼,一辈子打“光棍”。按封建制度结婚之后,不能离婚,丈夫死后妻子要守寡,若改嫁(俗称"走道”)就会受到非议。一般情况是一夫一妻制,但有钱有势的人多讨小老婆(重婚纳妾)。封建婚姻男女是不平等的,把妇女当成商品只要女方家里收了彩礼,不论女方同意与否,则强行结婚,结婚后男方可以将自己的老婆卖给别人,妇女没有自由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一夫一妻婚姻制。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布废除强迫包办,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婚姻法》规定: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反对家长包办和买卖婚姻。禁止重婚纳妾,禁止娶童养媳。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必须到政府登记(男女结婚年龄是男20岁、女18岁)由政府发结结婚证书。50年代~60年代男女双方定婚一般有3种情况:一是同在一个单位由于频繁接触而产生的感情;二是由中间人介绍,男女双方接触,然后再处一个阶段,三是个别家长仍然强行包办,特别是农村,男女自由恋爱常常受到父母的阻止。定婚后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买手表或毛衣、衣料等物品。在城市婚礼一般都比较简单,有的在单位礼堂或会议室进行。双方单位领导人做证婚人,请来祝贺的亲友吃糖、抽烟、喝茶。在农村多是举办简单的宴席,前来参加婚礼的客人礼钱多则3-5元,少则1元。70年代~80年代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结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婚前男女双方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方可登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婚姻问题上也有了新的变化。年轻人的社交更加广泛,恋爱婚姻比以前更加开放自由,男女双方大部分为自由恋爱,父母主婚或中间人介绍逐渐减少。但婚姻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有所抬头。许多结婚家庭家具不断更新,家用电器更属必备之例。更有甚者,结婚时大摆宴席设帐收礼,随礼的数码越来越大,多则50~100元,少则10元。接亲时的汽车成队,浪费许多人力物力。一般家庭,儿女结婚费用五千元到七八千元。农村比城市稍差,但铺张现象也不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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