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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前,丧葬沿袭古老习惯。老人去世要穿"装老衣服"用棺材将尸体入殡。设灵堂,摆供品,亲友要来吊丧,帮忙送葬,儿孙要穿白孝服、白鞋、披麻带孝。送葬的亲友也要送给白腰带。出殡时,有纸做的引道幡在灵柩前引路,还要烧纸人、纸牛、纸马,儿孙们要随着灵柩后边大声啼哭。有钱有势的人家老人死时,门前搭吹鼓手棚凑哀乐,出殡时,要用大木棍3根,由38人或42人轮流抬着灵柩,灵柩上还筒租赁来的棚轿作为装饰,行速很慢,吹鼓手一路哀乐。穷人家买不起棺材,有的将衣柜盛殓尸体,甚至用炕席卷着,用手推车送到野外埋葬。有些冻饿死的“路倒”,则用车拉到圈河义地或大有坊贫民义地去,扔在大坑里掩埋。婴儿死时,往往不掩埋,用炕席、谷草卷着趁黑夜扔到无人的野地里。当时太平区境内的各种义地很多。1938年《哈尔滨特别市市势年鉴》记载:“1898-1936年全市由官方确定的义地有30处,其中在太平区的有17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60年,市民政局在太平区东郊建立火葬厂。自1963年全市推行火葬后,由于人们在丧葬习俗上长期受宗教,封建迷信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土葬仍较普遍,经过破旧俗、树新风宣传教育,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后,才制止了土葬。1974年8月开始,全区一律实行火葬,废除土葬,同时进行移坟深葬工作,不留坟包,对耕地中的零散坟墓就地深埋。1980年后,旧习又有抬头,仅东风、民主、团结3个乡统计,不仅被平掉的坟包有些恢复,而且新增坟包1 200多个,占用土地18亩,有的为死人送纸马或扎电视机,有的木棺厚葬等。为此区政府于1980年8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随后在民主、东风、团结3个乡,平坟16 101座,115亩,殡葬改革出现了新的局面,城市火葬率稳步上升,郊区火葬率也有了提高。1982年冬天采取了有力措施,使城市火化率达96.6%。从1982年到1985年11月,东风、民主两乡死亡者全部火化。
一、哈尔滨第一火葬场
哈尔滨第一火葬场,位于太平区东风镇,距市中心15公里,哈同公路7公里处北侧的山坡上。第一火葬场是黑龙江省解放后建市最早的一处,建于1958年9月,1960年底竣工。全部工程及设备耗资52.54万元,名称为"黄山火葬场”,后改称第一火葬场。1985年2月3日改为向阳山殡仪馆。
火葬场分山上的主体建筑、灵息殿和山下的接待室3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 760平方米。主体建筑是配套的组合式设施,包括:火化间、礼堂(供举行追悼会用)、两个休息室、停尸间、业务室、解剖室。礼堂与火化间居中,其它各室设在两侧,建筑面积为1 093平方米,灵息殿和接待室建筑面积为667平方米。
火化间起初设计装有4台燃煤火化炉,1960年12月建成经过试用,尸体火化需4~5小时,而且所化骨灰呈黑色,后来学习外地经验,于1961年12月安装了两台沈阳建新厂生产的柴油火化炉,性能较好,火化质量、数量均有所提高,火化时间只需30~40分钟,平均每具尸体耗油20公斤,经过多年摸索和不断改进,从70年代后火化每具尸体只需柴油15公斤左右。
1980年8月12自在高坡上又新建了向阳山革命公墓,截止1985年共接收安放了659位老红军、老抗联、老干部的骨灰盒。其中,省军级干部18位,地师级干部14位,县团级干部、民主人士、高级知识分子、著名劳动模范人物等427人。
二、义地
太平区义地一览表(建国前)、太平区义地一览表(附表)
三、黄山墓地
黄山坟地建于1953年,位于东风镇恒兴村南丘陵地带,距市中心15公里处,占地面积为180公顷,墓地划分为东山、西山两区域。
1958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除了"黄山"、"金山堡"两处墓地可以继续埋葬棺木外,其它所有的中外墓地一律停止使用,并将原来的坟墓全部迁移到黄山。这次大规模的迁坟工作,除了外侨墓地由市政府统一迁移外,其它各墓地的坟墓由坟主自行迁移。
黄山墓地的埋葬划分界是东山南部左侧为犹太、苏联、波兰等外侨墓地,南下坡为朝鲜族墓地,东山北部为汉族墓地,西山西部以路界至高家店屯为回族墓地,路东为天主教、基督教墓地,下余直到东山坡都为汉族墓地。殡葬仍按各自的风俗习惯进行。据统计迁到黄山墓地的坟墓共有14.25万多个,约占中外义地总坟数的30%左右。其余坟墓到期末迁出的,均按无主坟处理。从此,黄山墓地即成为全市土葬集中的地方。据不完全统计,自墓地建立到1961年底共埋葬棺木20.62万具。1960年黄山火葬场虽然建成,但由于人们旧的殡葬习俗仍未能改变,到黄山墓地土葬的并未减少。鉴于这一情况,1966年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对黄山等公有土葬墓地全部封闭,停止掩埋,提出推行火葬、制止土葬的办法。
由于人们"入土为安"的旧意识未能消除和墓地管理不严,黄山墓地虽然封闭,偷埋的也不少。为了彻底废除土葬习俗,1974年起市政府通告全市,对黄山墓地的坟分期分批迁出火化(回民及外侨墓地除外),骨灰可寄存于火葬场,每具尸骨补贴10元,火化一律免费,同时也允许将尸骨迁往别处或就地深埋,对限期内不迁者,按无主坟处理,就地平掉。
1975年秋,黄山墓地平坟工作基本结束,共迁出火化尸骨66 415具,起出迁往它地和就地深葬的8 965具,未迁的无主坟全部平掉。从此,黄山墓地除剩有回民和外侨两块墓地尚保留使用外,倒出土地150余公顷,由民政部门兴办了园艺农场,植树造林,西山脚下开办了砖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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