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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建立清扫卫生合作总社太平分社,管理人员2名。1964年,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增至5人,主要负责居民垃圾,城市卫生的管理等。1972年,成立环卫科,工作人员增至9人,下设街道清扫人员200余人,后改为环卫局。截至1985年,办公室人员增至1O人,街道清扫人员352人。规定居民按指定时间、地点清倒垃圾。进城的畜力车必须带粪兜,家禽一律实行圈养,凡影响市容观瞻的私建滥建一律拆除,严,禁在街道绿地上挖土取沙。严禁破坏路灯和给水排水等公共设施。每到冬季降雪,采取机关、学校、企业单位、居民委组分片包干的办法,清扫冰雪,保证交通无阻。按市政府规定,太平区主要街道两侧严禁滥建房屋、围墙、煤柈棚、鸡鸭架、猪圈等,违者限期内拆除,或强行拆除。对基建部门,要求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商业服务网点占道者要办理占道手续缴纳占道费,以保持商店整洁。对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板障、栅栏、商亭、牌匾、宣传板、变电亭、信筒、交通岗楼、交通护栏和标志、电汽车站牌等,凡属破损和陈旧的,都要经常维修和刷新。对商业服务部门。根据季节的变换,要求及时整顿橱窗、门灯、橱窗灯、霓红灯,以保持店容店貌常新。
一、城市垃圾清运与厕所建设
1949年前,太平地区垃圾到处可见,污水满道。随着居民的不断增多及城市建设的发展,从1953年起,对居民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倾倒,收取卫生管理费。对单位生产垃圾实行买票制度。垃圾每车2.00元,污水每车2.50元收费,并由环卫部门统一组织包运。1957年,各单位垃圾开始实行估产收费。1978年,设立东风垃圾场,面积为20 000平方米。1980年后,基本上达到垃圾日产日清。每年秋菜上市。春节前后是产生垃圾的高峰期,环卫部门都要进行几次突击性清运。1985年,实行机械化装卸后,垃圾已完全达到日产日清。
1975年,全区有公厕35个,1985年,已增加到44个。有公厕清扫工21人,担负全区44个公厕的清扫和保洁工作,同时还建有1个公厕维修工程队,20名工人担负公厕的维修、翻建和新建任务。全区民厕共117个,由各街道办事处清洁工负责清扫、保洁、维修和翻建。区房管处管理的厕所35个。驻区各单位及家属院内厕所638个。全区共有厕所834个,完好率92.5%以上。
二、清扫保洁
太平区的道路保洁分三级管理,即:"大扫"(清扫队)、二扫"(保洁队)、"三扫"(清扫服务队),清扫队负责东直路等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队负责二类街道和一般街道的清扫;清扫服务队负责小街小巷和居民大院的清扫。1964年前,全区清扫队和保洁队担负着92条街道,76个垃圾站,24个公共厕所,172个污水盆的清扫和清掏工作。1976年,清扫队作业交给了保洁队。1985年,一级路人均承担面积4 500平方米,全天保洁,二级路人均承担面积5 500平方米,一扫一保;三级路人均承担6 500平方米,每天一扫不保洁。
三、城粪下乡
太平区的城粪下乡工作,从1953年开始,由农业社和城市各街道办事处结合进行。印农业社出社员,办事处配1名干部,拨出28匹马,14台运输车,负责城粪清掏,所积粪肥归农业社。每年还不定期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组成送粪大军,用马车、手推车、自行车或挑着担子,敲锣打鼓,把粪肥送下乡,支援农业生产。1974年,太平区又成立了城粪下乡办公室,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积肥工作,并以农村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积肥场,实行了三集中(集中管理、集中食宿、集中喂马),四固定(固定车马、固定专人、固定地段、旧定厕所)的管理办法。1980年后,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单位缩小了,许多农业户解决不了运输问题,不再实行三集中、四固定的办法。农村到了施肥的季节,有的购买化肥,有的雇车积肥。从1985年开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按每个街道办事处1万元的标准给区环卫局拨款,由环卫局将全区厕所包给肇东县、太平区团结乡、阿城县的永源乡等3个单位,包运清理粪肥。太平区街路清扫、垃圾、粪便清运一览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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