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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港位于太平区东北部松花江南岸,原为日本侵华军军用码头,建于1933年,隶属日本关东铁道总局。初建时岸线总长为4 075米,有港池2个,铁路专用线2条,设备简陋,无机械装卸设施,装卸货全由码头工人和劳工用背、扛、抬、挟等笨重劳动方式进行。1945年日本投降后,东北人民政府接管该码头,归东北航务总局管理。港口年吞吐量60万吨左右。当时港口主要从事木材、粮食等货物装卸,每年吞吐量只有20万吨左右。1955年3月经交通部批准,正式建立哈尔滨港,隶属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东内河航运局。1959年啥尔滨港,下放给黑龙江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管理。1960年5月归哈尔滨市管理。1965年哈尔滨港拥有固定资产539.4万元,年吞吐量近百万吨。1968年又划归黑龙江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哈尔滨港为中国8大内河港口之一,是东北地区水陆换装枢纽港口,航线上可行至吉林省,下可达黑龙江,乌苏里江,是黑龙江省的主要货运港口。哈尔滨港是季节性生产港口(年平均生产期203天,封冰期140天左右)。
哈尔滨港区上自双口面战备路口,下至7号标战备路口,航道长20公里。船政管理区西起哈尔滨皮革厂,东至阿什河口,南至石油库装卸线,哈尔滨区段属于分叉型平原河流,总面积1 094.3万平方米,(陆域面积122.3万平方米,水域面积972平方米)。1985年全港区有直营码头3个,即,西乌散装码头、三棵树码头、阿什河进口散货码头(俗称新港)。有地方联营码头2个,即正阳河码头、十八道街码头。设有千吨级泊位11个,可同时停靠11艘千吨级驳船。铁路专用线6条,总长644米。哈尔滨港有固定资产净值3 297.8万元,流动资金85.4万元。全港有固定职工1 946人,集体职工 1 400人。现有各类装卸机械92台,装卸机械化达到90%以上,可承担木材、煤炭、粮食、矿产、化肥、盐等货物的装卸业务。港口年吞吐量达到203.6万吨,年创利润2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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