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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拍卖业起步较晚,发展较慢,拍卖标的资源较少,人们拍卖意识也比较淡薄。1988年北京、天津、广州、哈尔滨、沈阳、大连、长春8个城市进行拍卖业试点。哈尔滨市拍卖行(信托贸易公司)被列入试点企业之一。近年来全市拍卖业逐步形成规模。
截至1997年底,全市有拍卖企业10户,分别隶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交通、商业等部门。其中国有6户,集体1户,股份制3户;从业人员86人。经国家拍卖师培训获得拍卖师资格证书的14人,注册资本金1 129万元,拍卖企业自开业以来总共拍卖120余场次,拍卖总成交金额4.2亿元。拍卖业的服务领域,已涉及政府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商业、物资、纺织、邮电、房产、土地管理、交通等部门。拍卖标的范围,有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有一般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土地使用权、字画、艺术品、邮品、书籍、书画、稀见图书、科技成果、破产企业、市场摊位、汽车营运牌照、小公共汽车及长途客运线路、公路货运营运线路等,从有形资产到无形资产,拍卖标的范围逐步拓宽。大部分拍卖企业能够按照《拍卖法》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遵循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997年末,由市商委、工商局、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对现有拍卖企业清理规范的意见)的通知》,并组成联合清理整顿拍卖企业小组,对全市31户拍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经整顿有10户拍卖企业具备和基本具备拍卖经营资格,予以验收,有21户拍卖企业不具备拍卖经营条件,取消了拍卖经营资格。
拍卖业存在的问题:1.拍卖行为不规范。全市比较规范的拍卖企业只有四五家。多数拍卖企业缺乏拍卖活动、拍卖主体、拍卖行为和拍卖程序、内容的规范化运作标准。2.专业人员素质较低,缺乏拍卖经验,有待于进一步提高。3.公物拍卖混乱。有的执法机关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未将必须拍卖的法定公物委托到市政府指定的公物拍卖企业进行拍卖。4.缺少适合哈尔滨市拍卖业发展的地方法规。
(张兴国 石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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