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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同意市物资局所属企业整体转制为哈尔滨物产集团。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取向,完成集团结构、运行机制、资产评估等项筹备工作,形成《哈尔滨物产集团组建方案》,全局上下从体制和机制两方面同时推进。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人员重组和企业结构上突破。市物资销售总公司,在资产活化的基础上,规范改造原开发区金属材料公司,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材料总公司,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组建由局相对控股的哈尔滨市恒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由管理型向实体经营型的转变。把原中集哈尔滨公司和中集龙江公司改制为哈尔滨中集集装箱有限责任公司。化轻总公司,组建三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亚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贸易中心,进行分离分立,脱壳出来的国华公司得以启动。木材总公司,以企业良好资产为基础,组建松柏物资经销公司。机电设备总公司,改变机电大厦的经营格局,完成工具分公司、配件分公司和业务部的合并,成立机电产品贸易中心,实现规模经营和新老企业划断及良性资产的剥离。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松花江物资贸易中心,因企施制,分别采取不同的承包、租赁形式,运行效果良好。金属材料公司、物资贸易中心、木材二公司停业整顿。截至1998年末,市物资局下属有14户小企业下放到区。通过这些模式的改革,企业资产得到活化,企业重获生机。同时,在转换企业机制上下功夫,精简机构,压缩管理人员。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将5个办事机构压缩到2个,管理人员精减到7人。木材总公司将9个管理科室压缩为4个,工作人员削减一半,机关只留13人,压缩二线人员70%。物资销售总公司,对开发区员工实行按效取酬。再生利用总公司,在对科以下干部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解聘业绩平庸、只说不干的干部,大胆起用思想解放、扎实工作、勇于创新的优秀年轻干部。(李春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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