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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拍卖业进一步发展,拍卖业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截至1998年末,全市共有拍卖企业10户,从业人员80人,其中注册拍卖师11人,企业净资产782万元,全年拍卖42场次,总成交额4 551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拍卖经营领域逐步拓宽,拍卖标的范围不断扩大,已由原来拍卖罚没物品、冠名权,扩大到动产、不动产和破产企业财产、国有中小企业。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月3日副市长尚玉金发表电视讲话,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建立《拍卖企业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在清理整顿中具备拍卖经营资格,予以验收公告的拍卖企业核发《拍卖企业许可证》。对基本具备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限期完善,达标后逐户进行审核,颁发《拍卖企业许可证》。整顿后新登记注册10户拍卖企业,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经营比较规范。依据《拍卖法》及国家和省、市对拍卖业市场"从严审批、适度发展"原则,对申请设立拍卖企业的坚持严格审批把关,不符合拍卖经营条件的坚决不予核准发证,防止拍卖企业出现一哄而起、过多过滥的现象。建立季、年度报表制度,便于了解、掌握拍卖业经营状况,搞好宏观调控,制定拍卖业发展规划及向国家报送有关报表。1998年12月17日,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哈尔滨市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张兴国 石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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