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年越冬物资供应居民煤炭52万吨,供应烧柴506.5吨、供应防寒玻璃8 000重量箱、供应炉筒料80吨。市物资部门在物资资源趋紧的状况下,为安排好人民生活,保障经济发展,采取了如下措施:
1.保证货源,合理储备。在完成国矿煤进货计划的同时,计划外煤炭实行以销定进,多进居民喜欢烧用的煤种。全市各储煤场实行"两分开"即:居民煤与单位煤分开,国矿煤与小井煤分开。
2.统筹安排,搞好供应服务。继续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先居民、后单位"的供应原则,保证居民越冬所需的煤炭、烧柴、防寒玻璃和炉筒料的供应。煤炭供应以城乡居民取暖煤为重点,坚持“预约到户、服务到家”的做法,对烈属、“五保户”,残疾人等优抚对象定期走访、定期送货到家。为保“菜篮子”,对郊区温室用煤,按核实量提前供应,在品种上给予照顾,在价格上执行计划内供应价;对军队、医院、大专院校及中小学校的用煤优先安排,主动登门服务,逐户落实,保证年底前储煤量不低于核实量的70%。加强农村供销社供煤业务的指导,对供销社供煤实行"三定",即:定供应范围、定供应户数、定供应数量。做到合理安排,确保供应。对重点企业用煤,实行倾斜政策,优供保供;对停产半停产厂家恢复生产的用煤保证供应。烧柴的供应工作,中心是筹集资金,积极进货,扩大生产。各木材分公司保证烧柴库存在1 000立方米以上。严格执行烧柴加工质量标准,停止在烧柴中选料加工,集中资源,确保市场供应。
3.市物资部门实行了目标管理,建立健全越冬物资购进、供应、服务等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领导包片、处(室)包站、干部包点"的"三包"责任制。对在越冬物资供应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供应政策,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姜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