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1年,市物资部门克服产成品积压、流通不畅、指令性计划物资价格不合理,计划落实困难、企业经营困难等各种不利因素,完成进货108 6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完成销售114 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完成利润9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59%(不包括政策性亏损企业);完成费用水平7.72%,比上年下降O.4%;资金周转67天,比上年同期快5天。
1991年国家分配给哈尔滨市指令性计划品种21个,其中主要物资指标是:钢材71 190吨,订货率76.8%;木材72 500立方米;煤炭2 844 400吨;水泥50 300吨;硫酸11 200吨;纯碱11 730吨;烧碱4 050吨;橡胶3 891吨。上述物资和主要化工原材料订货率均达 1OO%。汽车282辆,其中轿车、载重车、旅行车的订货率分别达到80%、1OO%和98%。在落实计划内物资资源的同时,通过市场调节,全年共组织进计划外钢材87 416万吨,木材134 155万立方米,水泥112 579万吨,煤炭443 943万吨。为鼓励开发计划外的短线物资资源,市场、银行、工商等有关部门继续实行开发短线物资资源奖励办法。通过物资协作,全年共协进钢材4.78万吨,煤炭56万吨,木材4.9万立方米,水泥6.85万吨,纯碱1.24万吨。通过开发再生资源,全年共组织进落地油8.5万吨,回收废钢铁8.7万吨,用废钢铁换回钢材1.25万吨。为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国家拨给钢材1 000吨,木材2 000立方米,水泥4 500吨,煤炭3 000吨,汽车14台。全年节约木材7.6万立方米,节约煤炭16.2万吨。
1991年,市物资局主要物次供应量,占社会消费量的比重分别为:煤炭,占全市的87%,占市区的81%;钢材,占全市的44%,占市区的43%;木材,占全市的47%,占市区的47%;水泥,占全市的26%,占市区的23%。
1991年,结合"满意在基层"、"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下基层,走访用户,积极帮助企业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及时了解生产企业需求,为生产企业反馈产品销售信息、价格信息,以扩大产品销售。普遍开展物资配送,根据用户需要组织货源,采用小批量、多批次的供应方式,按用户要求将物资按品种、规格、数量组织分货、配货,保证适时、安全地把物资送到用户手中,实行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服务”。物资供应服务队由上年的64个增加到81个,服务队员由745人增加到865人,并建立了4 462户企业物资供需档案。
在强化销售、促销保供、发挥物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上,一是认清物资市场变化,放弃对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的依赖性,增强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落实各项搞活物资流通政策,保市场,找市场,扩大市场经营的覆盖面。二是建立促销责任制,增强责任感,把强化销售作为考核内容层层落实。三是制定优惠政策,使销售与奖金挂勾。四是采取联营联销、代销赊销、让利销售、薄利多销等多种措施。五是实行倾斜政策,保证重点供应,对市18个重点项目和39家企业实行优先保供,急用先供。六是加强经营网点建设,发展与完善生产资料市场,建成900平方米重要生产资料交易市场营业大厅,改善了生产资料交易环境,帮助5县(市)发展县级物资经营机构,开辟农村市场,扩大农村物资供应网点,发展与供销社、乡镇企业的联营。七是扩大物资开发协作,调剂串换交易,巩固和发展计划外资源基地和销售基地,并利用各种对外"窗口"和条件,开展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在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上,一是建立健全各级物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定额体系,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二是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改进工资奖金分配办法,打破"大锅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物价管理,使财务工作由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向全面经济核算,搞好分析预测,参与经营决策的深层次管理转变。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全年共清回应收款7 600万元。四是推行现代化管理,完成了市金属材料吞吐中心微机管理安装联网,使金属材料达到装卸机械化、计量电子化、管理微机化。研制成功高速钢砂轮末冶炼成锭新技术。五是在搞好第一轮承包终结审计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承包方案。签署新一轮承包合同,增加了供应服务类、经济效益类、企业发展类、经营管理类等考核指标,全面考核企业承包效益,承包经营责任制有所完善。
(姜 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