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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销售钢材11.5万吨,其中计划内3.7万吨,计划外7.8万吨。与上年相比,计划内钢材销售下降了5 360吨,计划外钢材销售上升了15 380吨,完成进货额26 000万元,销售额30 000万元,利润500万元,费用水平4%,资金周转70天。
1.开展"四职三优"竞赛活动,以优质服务促进销售,组建了10支共120人下厂服务队,深入企业,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下厂服务累计854次,召开各种类型用户座谈会15次,建立用户供需档案100家。
2.发展和扩大同冶金企业的横向联合。为满足全市生产建设金属材料需求,搞好市场调节,金属材料公司加强资源开发,走工贸结合的路子,发展同冶金生产企业的横向联合,先后与西林钢厂、鞍山钢厂、乌兰浩特、营口等十几家钢厂实行联营联销。全年共代销钢材2.5万吨。通过联营联销增加了经济效益,并与钢厂建立了稳固的资源渠道。建立了三级购销网络,与东北公司、东北三省四市金属材料公司,共同成立了东北地区联购联销集团,形成了东北地区一级网络,组建了哈尔滨市购销集团二级网络,与各区、县(市)物资站、各局物资处组建了三级网络。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把满足重点企业、名优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需要作为供应工作的重点,竭尽全力给予保证。定期走访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及时解决所需钢材,并注重社会效益,主动让利。供应给哈依煤气工程、南岗地下人防商业街工程、自来水改造等18项重点工程和空调机厂、重型机器厂等39家重点企业钢材13 510吨,其中赊销钢材11 200吨,让利销售钢材2 000吨,让利金额90万元。
(姜 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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