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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哈尔滨市燃料总公司购进完成26 300万、元,比上年增长9.7%(煤炭进货290万吨,比上年减少26.45万吨;燃料油进货8.5万吨,为计划的76.6%);销售完成25 500万元,比上年增长9.4%(煤炭销售287.3万吨,比上年减少6.3万吨;燃料油销售8.5万吨,为计划的76.6%);煤炭库存39.1万吨;费用水平为11.8%,比上年上升1.4%;资金周转137天,比上年慢14天;煤炭吨亏34.21元,比上年增加O.39元。
1.进货严把质量关。利用煤炭市场松动之机,克服因洪涝灾害带来的运输困难,在组织货源方面,抓住质量、品种、兑现率三个环节,多渠道、多形式组织优质适销对路的品种。在保证国矿煤数量、质量的基础上,对地煤、计划外煤坚持以销定进、以销促进的原则,按质选矿进货,以货定价。
2.销售强化服务观。根据煤炭市场平稳运行、稳中求升的变化,提出了"宁可让利,也不让地"的销售战略,以强化销售为核心,全方位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把销售供应价煤作为重点,放宽政策,强化服务,搞活经营,加强批零和管理。一是做好居民用煤供应服务,克服煤价高、煤质次、动迁户多、雨大煤湿等困难,对适合居民使用的煤种专项存放,坚持预约到户,服务到家。对五保户、军烈属、残疾人等重点户实行优质优先包干服务,全年走访居民52.9万户次,预约销售煤炭37.6万吨,为33.7万户居民送煤31.2万吨,其中为1 989户重点户送煤1 389吨,烧柴1.9万公斤。二是开展单位用煤配送服务,全年为单位煤用户配送煤炭39.2万吨。对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军队、商服企业等重点单位定期走访,重点安排,保证供应。加强供销社用煤指导和协调,保证郊区农民用煤,坚持合同制供应,按455份供需合同供煤46.5万吨。向周围市县销售计划外烤烟煤8 000吨,代销煤5 500吨,安排救灾煤6 000吨,保证了灾民安全过冬。三是下放了审批权,对单位煤落户、新增取暖面积等审批权一律下放到各公司,打破了计划外煤供应区划,方便了用户,增加了销售,全年新增用煤单位158户,新增取暖面积243万平方米,增加取暖、生活、生产用煤供应量12.3万吨。
3.加强"两煤生产"(配煤和型煤)质量管理。对煤生产坚持质量第一,建立以选料配方、生产加工、销售运送一整套质量检验制度,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提高了质量,促进了销售。全年生产配煤48万吨,销售45万吨。型煤生产因气候、价格、销路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影响,生产计划未能完成,全年生产型煤2.2万吨,占计划的87.8%。
(姜 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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