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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市物资系统职能转变方案》,除了保留精干的内设机构行使行业管理等职能外,其余内部机构均按企业的要求设置,市物资局机关由原来的140人(包括事业编制),精简为51人(其中包括5名局级干部),处(室)由原来的13个压缩为6个,调整了31人的岗位和20名中层干部的职务;16名机关干部"下海"领办经济实体。市物资局结合实际,立足"小机构、大经营"的目标,把工作重点从对物资流通的直接管理转移到依靠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间接的宏观调控以来,采取指导、协调、监督和推(把企业推向市场)、上、引(引导企业深化内部改革)、放(简政放权)、实(为企业办实事)的办法,努力做到宏观管住、微观放活,达到"三管",即管信息、管销售、管效益。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少管事、管大事",下放权力,把14项自主权还给企业,把企业推向市场。在财税、金融、外资、计划、投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适时出台了促销政策,对促销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表彰奖励。1993年全局评出3个促销先进单位,7个先进集体,2名销售标兵和1名销售"大王",对金属、机电等盈利大户重点倾斜。1993年,兴办42个经济实体,销售额达610万元。
(司 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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