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7年哈尔滨市民族工作的重点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帮助发展民族经济。
1.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写了2.4万字的《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1987]3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工作的发展》的宣传材料,并编写了7.5万字的《民族政策汇编》;举办了两期民族政策理论学习班,共90多人参加学习;与市集体经济办、市教委等8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放宽政策的联合通知》。
2.帮助部分少数民族村(屯)和满族乡发展生产。以补助和贷款形式,给21个民族单位下拨民族地区发展资金20.9万元。举办科学技术培训班、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促进了乡镇企业、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3.资助22个民贸单位维修营业室。香庆、向阳、汉阳等15个少数民族饭店、商店扩建营业面积l 366平方米。在参加全国民族用品展销会时,哈尔滨市两个民族商店签订进货合同40余万元,并与海拉尔市轻工业公司等15个民贸单位建立了贸易关系。
4.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阿城市新建了6所少数民族小学,面积为3 570平方米。哈尔滨市朝鲜族第一中学和阿城市朝鲜族中学高考生的录取率都达60%以上。组织少数民族文艺代表团参加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有9个项目获奖。组织回族"开斋节"、锡伯族联欢会、蒙古族"那达慕"、满族"莫勒真"大会、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敖包会”、各少数民族国庆联欢会等6个大型民族活动,活跃了少数民族的文体活动。(付万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