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社会生活》
 
 
民族工作
 
 
【概况】
 
 
    1992年,全市有39个少数民族、28万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2%。其中,万人以上的有满、朝鲜、回族;干人以上的有蒙古、锡伯族。全市有88家国营、集体所有制民族企业,86所民族中小学校,3个民族乡、77个民族村,1个民族文化团体--朝鲜民族艺术馆,2所民族医院和3所民族卫生院。市辖七区五县(市)都建立了民族工作部门。
    9月17~18日召开哈尔滨市民族工作会议,会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调查组,于5月22日~6月10日对哈尔滨市(包括区县(市))30个单位(地区)的少数民族经济、教育、干部及新情况新问题等进行了调查,市政府制定了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7条具体规定。
    1992年,市民族宗教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外地来哈尔滨的少数民族个体商贩加强管理。取缔3户利用清真标帜销售不清真元宵的个体商贩。1992年10月8日市民族宗教局为依兰县民族村引进山东"小尾寒羊",并产仔8只。(张忠武)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