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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民族工作围绕"团结、进步"主题,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规,以发展民族经济作为重点,探索和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族经济及社会事业的发展。
年初,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民族工作若干规定》。还制定了"八五"后两年民族乡镇企业登台阶规划,派1名干部到阿城市料甸满族乡包扶,并投放资金4.5万元;落实南岗区红旗满族乡贷款100万元,为民族乡村联系生产项目10余项。1994年全市民族乡村企业完成总产值3.8亿元,比上年增长69%。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企业产值达2亿元,比上年翻了1番,跨入全省百强乡行列。香坊区城高子镇利用朝鲜族村农民海外亲缘优势,招商引资,共引进外资603万元,创办了中韩合资日光绣衣有限公司、中韩合资朝荣制衣有限公司、中韩合资新世林服装有限公司等5家合资企业。全年创产值3 000余万元,创外汇100多万美元。市民族宗教局和市科委投资1万元,扶持南岗区红旗满族乡发展庭院经济;市民族宗教局和农业局投资1..5万元,分别给道里区新发乡星火朝鲜族村和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东升村的贫困户,购买30头小牛和3 000棵果树苗木发展多种经营。
市民族宗教局全同市教委、道里区政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投资290万元,建成朝鲜族幼儿园及道里区朝鲜族小学校的4 500平方米的教学楼;筹建太平区回族幼儿园工作已开始启动;市民族宗教局又投资3万元,帮助改建太平区三棵朝鲜族小学校。还为"希望工程"捐资3万元,帮助方正县红光朝鲜族小学校重建校舍。还为800多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加分审批手续。
1994年,组织全市少数民族300余人参加了中国少数民族风情艺术节,还组成30余人的代表队参加了在齐齐哈尔市举办的全省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摘取了3块金牌、4块银牌、3块铜牌,并获精神文明风格奖。市民族宗教局被评为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先进集体。在全国朝鲜族足球比赛中获得成年组、学生高中组第一名,初中组第二名。哈尔滨市代表黑龙江省组团参加了全国首届清真烹饪技术竞赛,取得3金、5银、5铜奖牌;泰来香饭店经理米寿山获全国十佳穆斯林厨师称号,市民族宗教局获最佳组织奖。在全国召开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民族宗教局被国务院授予模范集体称号。市化工十一厂厂长刘桂林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刘育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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