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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全市民族工作以贯彻国家和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加快民族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为中心,深入宣传贯彻民族政策和法规,加大民族经济工作的力度。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发《哈尔滨市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编印《民族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发至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并通过举办干部培训班、举行研讨会、利用新闻媒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人大、政协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南岗区红旗满族乡、阿城市料甸满族乡、依兰县迎兰朝鲜族乡和比较贫穷困难的民族村屯进行了检查,并认真办理有关议案。为改善回民殡葬条件,一次划拨回民殡葬土地20亩,市计划、财政等部门投资53万元新建回民墓地殡葬服务楼,完善了一整套回民亡人殡葬服务设施。
1995年民族经济稳步发展。农村经济产业化进程加快,科技含量有所提高,全市77个民族村的粮、豆、薯总产量由1994年的101 092吨增加到1995年的113 723吨,其中,水稻产量由40 170吨增加到46 445吨;民贸企业树立了市场经济观念,增强了自我发展的信心和勇气,提高了竞争能力}非国有民族经济有了长足的进展,截至1995年底,全市共有500余家,发挥了对国有经济的补充作用,同时,依据市民族宗教局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哈尔滨市个体私营清真饮食业管理暂行规定》,配合工商部门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使其沿着正常轨道健康发展。
1995年,哈尔滨市得到国家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贷款100万元,帮助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新建1家与湖北宜昌"猴王"电焊条厂合作的电焊条生产企业;为阿城市料甸满族乡提供10万元资金并下派包扶干部,新建1个与台湾合资的鞋底生产企业;帮助全市民族乡村解决化肥250吨;为阿城市新乡乡马回屯修复水毁桥梁1座。南岗区红旗满族乡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综合实力百强乡。1995年,市财政投入民贸网点专项补助费60万元,重点扶持牛羊肉类加工厂、回民糕点厂等15家国有商办民贸企业;为市清真食品公司解决50万元专项储备资金,保证全市清真肉类供应。该公司自筹250万元新建制药厂的针剂车间,为"以副养主"创造条件;市朝鲜民族用品商店调整经营结构,取消精品屋,恢复日用百货及民族用品经营,还与4家企业联营,增加收入40万元,经营状况出现转机。朝鲜族私营企业--哈尔滨双龙给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992年末成立,1995年营业额达3 000万元,利税600万元,被列入"中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回族私营企业"清香阁"饭店,1995年投资180多万元,又开了1处营业面积600多平方米的饭店。
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1995年5月29日,全市首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开班。在普遍调查、重点培养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市少数民族干部档案,形成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
1995年,全市投入少数民族教育资金15.6万元,吸纳社会集资和有关方面投资556万元,新建的市朝鲜族幼儿园于1995年9月3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太平区回族幼儿园一期工程已告竣工,预计1996年"六一"投入使用;红旗满族乡建起1座6 000余平方米的中学教学楼,条件设施在郊区中学为一流。1995年高考,市朝鲜族第一中学的朝鲜族女考生文红莲成为全市文科状元,市第三中学的回族男考生杨傲成为全省理科状元。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哈尔滨首届朝鲜族民俗文化艺术节于1995年6月2日在省体育场举行,数万名朝鲜族群众和国外朋友参加。
为落实国家和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报告》,总结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南岗区红旗满族乡、太平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教委6个单位和孙喜堂等6名民族工作干部被省政府分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
(许龙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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