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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工作
【回民墓地移交给清真寺管理】
1986年6月5日,回民墓地由市民政局正式移交给清真寺管理,市民政局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此联合公布了《哈尔滨市回民墓地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的回民墓地原有3处:南岗区大安街北端,太平桥,东四家子(现道外公园)。1916年前后,原滨江县以修建公园,回民坟地有碍观瞻为由,强行没收了东四家子坟地。1953年修建哈尔滨工程学院(现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时,将南岗和太平两处由回民群众集资(1905年)购买的墓地,以墓地所有权不变和扩大墓地面积为条件,动迁至现荒山回民墓地。动迁工作由市民政局、军代表、市回民联合会组成的动迁工作组负责,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将1 300座坟迁至荒山。
(傅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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