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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市有少数民族40个居全国散杂居城市第五位。全市少数民族人口6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05%,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32.96%,在全国散杂居城市中居第二位。全市有少数民族乡(镇)21个,占全省68个民族乡(镇)的38.88%;少数民族村325个,占全省920个民族村的35.33%。
1996年,各级民族上作部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健康发展。举办回族开斋节,蒙古族那达慕,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族敖包会,锡伯族西迁纪念,满族莫勒宾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祝活动。尚志、五常、双城、巴彦、木兰、延寿等县(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精神。
6月召开全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贡献的91个模范集体和111个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强化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帮助少数民族干部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胜任上作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尚志、五常、延寿等县(市)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70多人次。举办市直机关、企业少数民族科处级干部培训班和民族乡村干部培训班,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和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
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与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沟通,掌握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年底前将全市比较优秀的16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作为培养使用重点人选推荐给组织部门。
1996年,制定《哈尔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指导意见》,确定产业结构、经济总量、发展规模、发展速度、民贸企业与企业建设、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水平目标。民族乡(镇)村呈现粮食生产稳中有升、多种经营持续增长、乡(镇)村企业迅猛发展势头。全市21个民族乡(镇)粮食总产10.9亿公斤,比上年增长13.2%;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7.6亿元,比上年增长40%;大牲畜存栏12.9万头,比上年增长70%;实现利税2.1亿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纯收入2 470元,比上年增长11.5%。到年底全市市区非国有民族经济突破500家。全年累计投人民族教育资金达23.5万元,帮助市朝鲜第一中学、阿城市料甸满族乡中心小学、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中学等民族学校改善了办学条件。为全市500余名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办理高考加分照顾手续。(许龙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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