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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工作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01年,市民族宗教局参照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结合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指导意见》。在全面规划发展蓝图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民族经济和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步骤,形成了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前瞻性的目标框架,对哈尔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001年,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反复筛选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和落实国家和省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i00余万元,重点用于扶持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社会公益事业。
    根据省委[2000]11号文件精神,协调市财政部门落实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00万元,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经与市财政沟通,继续保持了城市民贸补助费额度,为市牛羊肉加工厂、市朝鲜民族用品商店等民贸企业安排了改造项目。配合市政府、市政协重点研究解决了五常市拉林满族镇的发展滞后问题。经过调研和协调,市政府以现场办公会议形式,落实扶持资金155万元,责成有关部门和五常市政府在财税政策上予以扶持,并列人市政府督办事项。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包扶贫困村工作任务,为阿城市料甸满族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万元,抗旱打井资金1万元,修建沙石路7.5公里。为木兰县东兴镇回族村投入扶贫资金15万元,建设提水站1座,购买西门塔尔改良牛27头。为依兰县团山子乡青春回民村和五常市牛家满族镇提供救灾粮食6吨,衣物6 000余件。在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工作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八七"扶贫攻坚标兵单位称号。
    组团参加全国民族地区产品交易会,共组织亚麻织品、绿色食品、生物制药等5个系列32种产品参展,并提供哈尔滨市招商引资项目31个。通过牵线搭桥,为南岗区红旗满族乡引进港商投资创造了条件。
    (许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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