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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00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也是《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民族工作部门把“一法一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动民族政策落实、促进民族工作发展的有效措施,紧密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召开市人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民族企事业单位座谈会,使社会各界加深对民族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二是举办纪念“一法一例”暨庆祝国庆55周年文艺演出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奉献一台主题突出、民族特色鲜明的文艺节目。三是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并刊发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署名文章。通过开展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更加重视民族工作的社会氛围。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形成“围绕大局开展、依靠全局推进”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思路。以市民族工作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开展定点帮扶民族乡镇、民族单位工作。2004年,各委员单位直接用于帮扶项目的投入达1150余万元,启动和完成帮扶项目45个。改善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民族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推动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培训等工作。协调解决民族企业贷款、卫生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民族事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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