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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扶持项目的考察论证及申报工作。市民族宗教局会同工商等相关部门,合理调整全市城区少数民族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布局,并指导和协助调整后的民贸企业网点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各项改造。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对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全年共落实国家和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贸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民族特需商品储备资金等总计700多万元。少数民族企业和民族乡村先后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及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多个。
6月,在红新村召开了全市少数民族乡村新农村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新农村建设,全市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加强,村容村貌有了新的改观,农村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农民增收有了新的突破。2007年,全市20个民族乡镇生产总值已突破9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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