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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坚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一系列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益,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关系问题,及时化解因风俗习惯和经济利益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一是对南岗区红军街附近藏族外来人员贩卖管制刀具进行了依法收缴和取缔,并妥善处理藏族群众因对收缴管制刀具和饰品不满,集体到市政府上访问题。二是针对部分外来维吾尔族人员因道外清真寺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而集体上访的问题,及时抵达现场,通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较好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将《哈尔滨市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适时对清真食品市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努力做好清真食品行业的管理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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