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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实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完善强化草原保护区建设方案,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制度。草原承包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承包面积达到90%以上,草原改良建设总面积1.32万公顷。草原执法工作力度增强,依法处理草原违法案件113起,立案103起,结案95起,上万亩涉案草原得到保护和恢复,乱开滥垦草原得到有效遏制。青贮玉米种植和产业化经营发展迅速。在落实国家青贮种植良种补贴、省青贮机械和建窖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双城、尚志等地出台了一系列辅助政策。通过加强培训、示范和技术服务,农民种植青贮积极性普遍提高,青贮种植面积3.24万公顷。实行青贮专业化收贮,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和小区发展到16家,经营量达到总贮量的53%。大型机械发展到58台(套),中小型机械达到3 642台(套),青贮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秸秆“三化”和微贮、黄贮技术推广应用面积逐步扩大,完成秸秆“三化”利用196万吨,秸秆利用效果明显改善。饲料工业产量稳步增长,新增饲料加工企业30家,总数达到508家,3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完成产量300万吨,成为服务于畜牧业、拉动城乡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
推广秸秆养畜,建成两个国家级示范县(市)。针对秸秆资源丰富(年产秸秆1 200万吨左右),但综合利用水平很低的现状,双城市、通河县等地改变以往焚烧、浪费秸秆资源,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做法,大力发展秸秆养畜。哈尔滨市以创建双城市、通河县国家级农作物秸秆养畜示范县(市)为重点,推进全市秸秆养畜推广工作。实施三项补贴政策,即种植青贮玉米和人工种草给予良种补贴;对购置农作物秸秆收割、处理机械给予30%~50%的购机补贴;对青贮贷款、处理设施贷款给予政策性财政贴息。加大资金政策投入。双城市、通河县得到国家立项,争取中央财政支持3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300万元,市、县(市)分别匹配300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资金3 000万元。建设秸秆青贮窖20万立方米,增加处理加工机械800台(套);双城市实现可处理秸秆能力270万吨,通河县实现可处理秸秆能力45万吨。加大技术推广力度,组装配套了一系列包括揉碎、微贮、氨化、硷化、黄贮在内的综合技术。培育产业龙头,实行秸秆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和小区发展到16家(个),各种秸秆处理机械达到3 700台(套)。双城市秸秆利用率由示范前的32%提高到44.6%,带动双城市奶牛存栏达到22.4万头,比上年增长25.8%,农民牧业收入2 350元,并夺得全国奶业十强县(市)称号;通河县秸秆处理总量18万吨,占全县秸秆总量的40%,发展养牛专业村24个,人均纯收入3 200元。全市秸秆养畜一年节约饲料粮53万吨,增加经济效益4亿多元。秸秆养畜促进了畜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畜牧业结构与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通过秸秆过腹还田改良土壤,节约了肥料,提高了土壤的有机质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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