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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清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清理取消不合理农民负担项目48项,涉及金额7 182万元。查处涉农案件113件,处理违纪人员95人,挽回经济损失553.7万元。对向农民进城卖菜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察。2.深入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取消自立项目194项,加上国家和省取消的项目,可减轻企业负担8.1亿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84件,为企业减少不合理支付245.8万元。对外地驻哈尔滨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对侵占企业权益,吃、拿、卡、要、报等58个问题进行认真纠正和处理,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3.进一步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工作。查出违纪资金2 923万元,并按规定进行纠正。4.制止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反弹现象。纠正公路"三乱"问题13件,查处"三乱"案件6起,处理有关责任者26人。清退中小学不合理收费48万元,处理责任人24名。5.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卫生、工商两个部门及公安、检察、国税、地税等11个重点部门开展行风评议和行风测评,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整改。6.开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推进和监督检查。废止影响阻碍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规定257件,出台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文件314个,查办涉及经济环境案件326件,解决影响经济环境问题2 060个。(于新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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