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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199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队伍建设上台阶、机关管理上档次、整体工作上水平"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1.强化思想和业务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自觉地从全党工作大局来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针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办财会知识函授培训班,经过5个月培训,全市50名纪检监察干部完成6门会计基础知识的学习,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达到独立阅卷和审查账目能力。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市和区县(市)纪委换届工作期间,对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有58名优秀中青年干部被选进领导班子。3.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一方面明确职能,要求各派驻机构积极协助所在部门党委(组)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协助党委(组)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端正服务作风,做到优质高效;从治本需要出发,积极探索通过改革解决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和办法,及时提出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另一方面选择市工商局、审计局进行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实行机构、人员由市纪委直接管理,以强化派驻机构的组织建设。4.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继续倡导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嫉恶如仇的政治作风、鞠躬尽瘁的工作作风、一尘不染的生活作风,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到第一线抓工作落实。全年,市纪委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达400余人次,现场解决问题106个,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79个。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形成调查报告160篇,理论文章246篇,使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得到增强。(于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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