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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入,对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关于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等"四项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和专项清理。查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价值2.25万元;有8人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涉及资金6.7万元;38人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对这些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对落实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有2 513户国有企业落实了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的规定,占总数的93%,执行比较好的占86%。查出以个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参股,涉及资金74万元;6人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25起谎报成绩、做假账的问题,涉及25人,均按规定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查出违反规定用公车操办婚事和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412台,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对个别党员干部以借用为名,长期使用企业和私人车辆进行了清理,95台违规借用的车辆全部退回。(王德全张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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