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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市纪检委在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部门开展了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的"双先双差"评议活动,并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评议。对市直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整顿,废止过期或过时的政策规定441个,出台优惠政策1 123条,服务措施1 765项,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35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87件,有7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在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中,取缔无证经营业户274个,捣毁经销假劣药品黑窝点37个。查获并销毁280余种案值达556.5万元的假劣和过期药品,立案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药品案件133件,查处假广告230件。全市有64家医疗单位实行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使药品购入价格下降32%,年减少资金支出2 900余万元。全市95%以上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落实价格公示制,有99个品种、608个规格的药品降价总值达8.3亿元。
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市政府制定《哈尔滨市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两工一车"管理办法》,并对各县(市)村提留、乡统筹审批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查处7起涉农案件,追究8名违纪、违法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取消10项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4 086人,年减轻农民负担近1 500万元。取消乡镇企业的收费项目50个,年减负额3 200万元。查处涉企"三乱"问题382个,为企业减轻负担130万元。对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2000年检查发现的十二县(市)社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提标欠拨、提管理费、挤占挪用涉及的3 455.48万元的违规问题给予纠正,金额达3 440.88万元,占违纪总额的99.24%。存在社保基金账目管理不规范、专款不专户等问题的单位,也适时进行了整改。
(周元柱 巩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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