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入手,调整和充实领导干部的道德规范,通过组织自查、重点抽查、严肃查处和开展"三必谈"、"三必做"等措施,保证了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有168名科以上党员干部上交了所收受的礼金和有价证券112.1万元、1 500美元,10人自查自纠了在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14万元的问题。纠正了68人(次)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和2个部门组织的3次近千人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问题。解决了174个乡镇785人的"走读"问题。31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不自查自纠,受到了党政纪处分。纠正了6人违反不准个人擅自决定企业大额度资金运作等规定的问题,挽回经济损失4 500余万元;查处了7件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和4件授意、指使财会人员做假账或账外账的案件。开展了"破旧俗、立新风、婚事新办活动",查处公车私用车辆1 019台、党员干部及子女大操大办的案件112件,有100名党员干部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周元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