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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把纠风同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加强职业道德和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结合起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在市直42个部门继续开展了"双评"活动,有9个部门被评为先进单位;查处656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企业,罚款13.5万余元;清理并废止了1979年以来制定的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3 991个;对296个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100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市和区县(市)两级医疗单位以及部分厂企医院、社会办医院对所用药品进行了集中招标采购,采购金额1.2亿元,中标价与零售价之间形成的差价70%让利于民;查缴假劣药品174种、案值5.1亿元;清理过期失效药品1.2万种、价值1 400余万元;捣毁生产经营假劣药品黑窝点12个,没收非法所得12万元。
减轻农民负担。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农民负担由改革前的10.7亿元减少到7亿元,下降35%,人均减负82元;严肃查处了98起涉农"三乱"案件,82名乡村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纠正不合理负担411.3万元,清退101.5万元。
减轻企业负担。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清理,降低收费标准72项、1 500余万元;取消涉企收费80余项,年减负额4 500万元;减缓收费96项、128万元。
治理公路"三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和纠正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问题29件,处理率达100%。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取缔违规补习班18个,清理乱发学习辅导资料1.3万册、乱收费金额24.2万元,有1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5人被通报批评,17人被"一票否决",3名校长因乱收费被免职。
(周元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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