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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重点放在涉及经济事务的审批事项上,把简化审批程序放在重新整合和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及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环节上,把审批监管放在完善规章制度上,以加快行政管理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抓好行政审批制度的配套改革工作。成立土地交易市场, 3宗总面积为7.26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1 620万元的价格竞价成交,高出底价90余万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确定32家商店为分散采购定点商店,全市预算采购资金5.28亿元,实际支出4.61亿元,节约资金6 670万元,节支率为12.6%。推进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完成交易项目47个,交易额3亿元。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市536个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其中,一级单位127个,二级单位409个。在道外区、五常市等13个实行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试点的区、县(市),分别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撤并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327个,拒付不合理资金1 231万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落实了"票决制"的规定,有28名县(市)党政正职通过市委全委会表决任免,区县(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全部实行了"票决制"。推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市直部门3 700多人通过竞争走上处级岗位。进一步完善任前公示制,对115名市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其中13人被暂缓任职,1人被取消任职。结合换届推行了全额定向民主推荐、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反馈制,提高了考察工作的质量。
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哈尔滨数码城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连通了七区十二县(市)和市直60余家单位;市直及区县(市)所属的765个部门实行了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8 400余项;各乡镇重新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市有1 836个行政村的村务公开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占总数的98%;通过村务公开,在办电、办学等方面为农民减轻不合理负担2 300多万元。有2 994户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占应实行的96.5%,其中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占83.2%。在全市推行"三公开"制度,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规范。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市场中介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已全面脱钩,人员、职能实现分离。对999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查封在建工程73项,停工整改140项,限期整改99项,经济处罚119.9万元。对落实招投标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在470项应招标工程中,实际招标458项,招标率97.4%。
(周元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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